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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7.1 读党史】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光辉标志

197812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冲破长期的错误的严重束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全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决定从19791月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要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进行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

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出要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全会还提出要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粉碎“四人帮”后党和国家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的结束。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从这次全会开始,改革开放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幕拉开,邓小平理论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伟大转折点而载人光辉史册。

摘自《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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