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风险知多少:杠杆兼具收益与亏损放大效应
2026-08-31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刘冰投资者使用信用账户参与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充分认识杠杆交易特性,全面了解板块交易对应的各类风险,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后再参与投资。
一、风险会被放大,亏损可能超过原始本金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当投资者发生亏损时,损失可能会超过原始本金,除损失自有资金外,还需要向证券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投资者要自担因自主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追索债务。
还需要提醒的是,在同等杠杆倍数下,投资者以创业板股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潜在损失风险可能高于以其他A股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发生的股价波动风险。
二、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担保物可能被强制平仓
投资者在从事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足额追加担保物时,投资者的担保物将会被强制平仓,平仓的证券品种、数量、价格、时机等将由证券公司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追加担保证券时,担保证券T+1日到账。投资者应确保追加的担保证券及时足额到账;否则,投资者将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三、标的证券与担保证券范围可能调整
投资者在从事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并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投资者应当注意相关风险。
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担保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范围及担保证券的折算率。每个交易日的担保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范围及担保证券的折算率信息以证券公司当日公布为准。如果发生担保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等情形,投资者将面临委托指令被拒绝或退回的风险。
四、规模与集中度达到上限时,交易可能受限
投资者在从事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全体客户实际融资融券总规模、单一证券品种融资融券规模、投资者实际融资融券规模或集中度等指标已经达到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证券公司规定的上限,投资者将面临可能被限制融资买入、普通买入、融券卖出、担保证券划转等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为防范价格波动等风险,证券公司有权对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设置较严格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和标的证券准入条件、较低的折算率、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信用账户单一板块(或科创板及创业板合并板块)持仓集中度,较高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或要求投资者提前了结交易等措施,可能因此无法完全满足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需求,对投资者的交易决策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市场异常波动时,交易所可能暂停相应交易指令
投资者在从事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单只证券融资或融券等监管指标触及上限、市场出现异常或持续大幅波动时,交易所可暂停接受该种证券的相应交易指令或采取相应措施,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