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下半年适当性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2025-03-31 13:57:22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东海证券
在金融市场持续深化改革、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成为证券行业稳健发展的基石。作为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刻认识到,妥善的适当性管理不仅是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投资者信任、保障市场公平有序的关键举措。秉持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要求,对 2024 下半年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展开了全方位、深层次的自查,力求精准把握业务执行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现将本次自查的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为筑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坚实根基,我司将制度建设作为核心要务,构建了一套科学严谨、与时俱进的制度体系。紧密围绕监管政策的新导向以及公司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组建专业团队,对适当性管理制度进行常态化梳理与优化。通过多轮次研讨、内部意见征集以及风险评估,确保每一项制度既契合监管要求,又能灵活适配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经全面自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精心制定并完善了涵盖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评级、销售流程管控等关键环节的 27项适当性管理制度,全方位织密投资者权益保护网。
2024下半年,我司修订或废止了3项制度。
二、管理体系建设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作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构建起了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各业务部门积极响应,依据该办法,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性,精心制定了适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内部管理规范与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对投资者分类依据、分类方法以及操作流程等关键要素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内部管理制度,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对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细致划分为不同等级,同时对各类产品或服务依据风险特性进行精准分级。通过严格的匹配机制,保证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精准适配,从源头上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建立了定期汇总分类、分级结果的长效机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度分析,及时发现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潜在问题,持续优化和完善管理流程,确保管理体系始终符合监管要求,切实发挥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关键作用,为公司稳健运营和市场良好口碑的树立奠定坚实基础。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中,公司运营管理总部承担着牵头协调的关键职责。作为核心枢纽,其负责统筹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得以全面、深入地落实。针对重要工作事项,运营管理总部会发起公司适当性管理小组会议。在会议中,各成员部门充分交流、深入探讨,形成详细的会议纪要。这些纪要在经过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的汇签批示后,便成为指导后续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决策得以高效执行。参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业务部门涵盖广泛,包括公司运营管理、经纪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行业务、固定收益、融资融券、衍生产品、债券发行、债券业务、企业创新融资、金融科技以及合规管理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各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协调、配合组织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活动等;负责公司各类证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适当性管理规范、岗位培训等;负责各项证券业务的投资者分类及适当性匹配等相关工作。
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代销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及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直销柜台和单一资管计划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工作。
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负责本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中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发行承销阶段的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参团承分销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衍生产品部负责统筹管理权益类及商品类场外衍生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其中,内嵌衍生品浮动收益凭证的适当性管理工作由相应负责的销售部门(经纪业务总部或衍生产品部)对投资者分别进行适当性管理;综合业务部协助督促自营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履行适当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
融资融券部,负责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转融通业务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金融科技部,负责适当性管理数据库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的建设、接口、测试和运行维护等。
债权业务条线,负责由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的销售及发行认购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证券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了解(核实)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以及临柜双录、管理相关档案等;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组织开展适当性管理宣传、培训等。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公司总部从各相关业务部门精心挑选骨干人员,组建了专业的适当性工作小组。这些成员凭借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专业知识,成为推动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
该工作小组以联席会议作为常态化的运作模式,在工作流程上,但凡涉及各部门业务的关键事项,诸如新业务及产品风险级别认定等,均需提交至联席会议进行深入讨论。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力求达成广泛共识。在形成一致意见后,相关事项将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审阅批准。只有在获得领导的认可后,各项工作才能进入具体的执行阶段,以此保障每一项决策都严谨合规、切实可行,全方位推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三、投资者风险等级分类及保护措施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严格履行投资者信息了解义务。投资者群体主要划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以及产品服务适配等关键环节,享受公司给予的特别保护机制,充分体现公司对投资者权益保障的重视。
为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运用科学严谨的评估体系,综合考量投资者的收入来源稳定性、资产规模与结构、债务负担、投资知识储备和实战经验、风险偏好类型以及诚信记录等多元因素,精准测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此基础上,对普通投资者展开精细化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风险承受级别的投资者,匹配差异化的投资产品与服务方案,确保投资活动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从源头上降低投资风险,切实守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一)经纪业务条线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投资者分类分级实施细则》,我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大类。对于普通投资者,我司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了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被进一步细分为五个级别,从低至高分别为:C1保守型(含C1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以划分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未按照适当性管理规定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或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超24个月的存量投资者,无论是现场还是非现场渠道,均不允许办理产品购买、业务及权限开展等适当性业务。对于“C1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我司从各渠道均禁止其办理适当性业务,并要求分支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账户的买入限制设置。针对专业投资者,我司默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5激进型,在其办理适当性业务时会豁免适当性评估、双录等程序。
按照普通投资者与信用业务的适当性匹配规则,在自查期间,未发生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和C3稳健型的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亦未发生为反洗钱等级为中风险以上的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业务,均按要求签署了《风险自担承诺书》;75周岁以上投资者新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已按照制度要求发起OA申请,并经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投资者办理。
对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的投资者,均按制度要求进行了专项基础知识测试、实施了专项投资者教育,并满足了投教“双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细则的规定。
(二)固定收益条线
固定收益部交易对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根据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指引,以上均属于专业投资者,因此固定收益业务涉及的客户等级仅有一类,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
(三)股权业务条线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分类标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情况,将专业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A类、专业投资者B类、经申请的专业投资者C类;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投资银行部的全部产品或服务,普通投资者原则上应当购买与其风险匹配的投资银行部的产品或服务。
股权业务条线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内容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风险评估的量化指标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等级划分按照《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在自查期间,股权业务条线未发行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因此无新增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在自查期间,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对投资者适当性内部制度、人员配备、存量客户纳入适当性管理情况、学习培训宣传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截至目前,投行股权业务条线已建立完备的内部制度且与现行最新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人员配备合理,设置了适当性专员对相关事项进行对接管理;自查期间不存在存量客户风险承受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况;股权业务条线定期组织会议对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培训。
(四)债权业务条线
我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的投资人推介相应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时,确保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风险事项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确认具有相应投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条线部门主要从事债券承销业务,产品承做发行过程中根据外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并留存相关材料作为工作底稿。
投资人可自行通过交易所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若投资人非自行通过系统提交认购,则通过提交认购单至簿记管理人处进行认购,已于投资人认购单中列明“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并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该部分签署比例为100%。
(五)资产管理业务
严格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产品与客户适配管理,全面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部门已建立 7 项配套制度,涵盖产品创设、风险评级、销售管理等全流程,其中《资产管理计划直销业务实施细则》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正式实施。人员配置上,由合规风控、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及运营保障团队协同执行,合规专员统筹自查与代销机构审核,产品开发团队主导风险评级,市场团队落实投资者匹配,运营团队管理直销客户档案。
(六)场外衍生品业务条线
严格依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开展场外期权及收益互换业务。部门已建立《场外衍生品业务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浮动收益凭证业务管理细则》等制度,并制定《交易对手准入标准手册》,明确交易对手需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且满足净资产、金融资产及投资经验等准入条件。人员配置上,产品运营岗负责材料归档与资质复核,业务人员执行交易目的穿透式管理并留痕,分支机构协同参与客户介绍与培训。下半年对常州、洛阳等分支机构开展专项培训,强化适当性要求。客户均为专业投资者,签署《专业交易对手申请书》等文件,未涉及 “双录” 及系统适配问题。通过年度资质复核机制(未配合者限制账户权限)及交易行为监测,确保投资者持续合规。自查显示业务开展规范,未发生投诉或违规情形,后续将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守监管底线。
四、双录工作执行情况
我司所有分支机构均配备了至少一台双录设备。为了确保双录工作的质量,有条件的分支机构设立了独立的双录室。对于部分因场地条件受限的网点,采用了在柜台的业务机上直接进行双录的方式。
目前账户业务系统支持两种双录模式,一种是整合模式,投资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系统办理顺序指引完成视频录制,双录嵌套在具体的业务办理环节之中。另一种是分离模式,业务办理与视频录制分开进行,柜员通过一柜通“投资者双录”菜单先行为投资者录制视频,投资者临柜办理业务时,柜员将已审核的视频上传并与业务流水进行匹配。
2021年,智能柜台上线后,我司引入了音文转写等AI能力,实现了双录全程语音引导及投资者问答的语音识别。同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查增强了投资者的身份识别,从而使双录业务的风险控制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公司融资融券部要求分支机构设立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专区,并在该区域进行双录。
自查期间,常规类双录涵盖的业务范围包括创业板权限开通、创业板补签申请、风险警示权限开通、港股通权限开通、北交所合格投资者、股东账户登记、股东账户开户、股转合格投资者认定、基础设施基金交易权限开通、受理开户、集中交易开户、股东交易权限开通、一挂多股东登记、科创板权限开通、可转债、定向可转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券专业投资权限申请、投资者风险测评、两网退市板块权限开通、退市整理交易权限开通、金融理财产品购买、期权业务开通、专业投资者转化、融资融券开通、转融通出借业务等。
自查期间,融资融券“双录”,无约定购回、股票质押、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双录”新增。对以往所有存量“双录”视频时间查询后计算得出所需时间。
自查期间,我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者的双录视频实行逐一审核。未发现有工作人员提示、暗示、诱导、欺骗投资者或向投资者推荐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服务等不规范情况。
自查期间,资产管理部未出现需要双录的情况。
五、适当性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一柜通、非现场开户和受理端已于2017年7月1日全面上线适当性功能,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我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于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动态测评及查询,功能完备。公司适当性管理账户业务系统已根据监管和业务要求做好适当性控制。在一柜通和受理端业务中,包括开户、账户登记、风险测评、权限开通、理财产品销售和专业投资者认定等业务,均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匹配(即投资者的风险测评等级与业务风险等级进行匹配)。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留痕,并通过全程录制投资者签署过程,确保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自2023年2月28日起,对于经纪业务投资者办理新开户(含信用账户)、权限开通(含信用业务相关权限)、产品购买等业务时,如果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与办理业务或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我司将拒绝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或购买相关产品。账户、交易等系统将进行校验及控制。
网上开户已满足适当性要求,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环节:
1.风险测评环节: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系统勾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方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涵盖了投资者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方面。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评分结果(百分制),对照风险承受能力评分表,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进行划分。非现场开户业务风险等级定义为中风险,非现场开户环节系统控制投资者必须进行风险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适当性匹配。
2.适当性匹配环节:自2023年2月28日起,非现场开户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谨慎型、保守型和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禁止开户。融资融券业务的一柜通、手机开户和受理端系统已经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目前,融资融券账户开户可通过一柜通和受理端系统进行临柜办理,并可以通过微掌厅和东海通APP进行融资融券账户的预约开户。预约开户后,投资者仍需临柜完成投资者教育、征信评级授信、协议签署等步骤,才能正式开立融资融券账户。
股票质押业务权限、约定购回业务权限均为临柜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权限开通可通过临柜和见证方式办理,但尚未开通手机开户等网上开户办理方式。办理业务的一柜通、受理端、手机预开户系统均已根据各项业务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进行了部署。
所有信用业务均在风险测评后以系统对话框的形式告知投资者最新的风险测评等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与业务要求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系统以对话框的形式告知投资者,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开立账户/权限业务通过无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统一存档管理,通过有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须通过影像系统上传留档。
自查期内未发现适当性管理数据、录音、录像等数据发生遗失、匹配错误等情况。
六、存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情况
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后,每日日终我司将对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投资者最新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若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我司将主动向投资者揭示不匹配的风险;对于投资者风险等级调整后,按照公司适当性制度要求被限制或禁入相关服务的,我司将对投资者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
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变为保守型最低类别,我司将禁止此类投资者参与所有适当性业务,并对这类投资者的所有账户增加相应的限制。在自查期内,我司对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账户进行了处理,增加了账户限制。
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时,我司将根据投资者的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其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进行提示。在投资者的风险测评有效期到期前,我司也会根据投资者的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其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进行提示。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因业务涉及的客户均为专业投资者,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故在自查期内,未出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形。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每日日终将风险等级有变化的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回访电话等方式告知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调整信息,且调整后风险承受能力已不符合相关业务适当性管理要求,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已降至保守型(最低类别)的,将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业务所涉交易对手均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我司每年对所有交易对手进行持续尽调,如其所提供持续尽调材料不再符合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要求,则将根据公司及部门适当性制度限制其新增或展期交易,并休眠其账户。
七、适当性匹配管理情况
我司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分值,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级分为: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对于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我司将其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我司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时,投资者需确定并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相匹配时,禁止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我司各系统禁止投资者办理适当性相关业务,并对账户增加限买控制。此外,专业投资者豁免适当性匹配。
投资者通过我司系统办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时,我司通过系统对话弹框以及电子、纸质、无纸化的方式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告知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选择的题目选项、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我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匹配的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告知投资者相关适当性评估结果。投资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等级均为中高风险。所有办理新业务、后续管理的投资者均须进行新版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风险测评,风险等级匹配的投资者要求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对于保守型、谨慎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系统进行拦截,不允许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测评时投资品种未勾选上述四项业务、年龄在70周岁(含)-75周岁(含)的投资者须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对于75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原则上不得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如投资者有强烈的开通意愿,分支机构应发起OA申请,将分支机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者承诺函、家属知情同意书等申请材料作为附件提交,经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其办理。
八、产品适当性管理情况
(一)经纪业务金融产品代销
我司在了解产品过程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金融产品发行资质、投资团队建设情况、投资管理经验、发行产品的收益及兑付情况、发行人在市场上的声誉以及诚信状况、产品结构、产品要素分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执行等方面。
对涉及投资组合或者资产配置的产品,按照产品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查期内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比例为100% 。对代销产品,向投资者披露代销产品的实际投资标的和潜在风险,亦提供产品特别提示函要求投资者填写。我司制定了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要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给予更多的考虑时间、增加回访、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等)。
(二)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部根据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制定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产品经理依据产品的不同类型(股票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其他类)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后,产品经理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细则》中《产品风险评级表》在产品初始得分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评分。
资管部根据直销及单一客户评级调查问卷结果,将直销及单一客户划分为低风险(含最低类别)、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在客户完成问卷后,及时将评级结果告知客户,并将适当性匹配意见反馈给投资者。
九、适当性业务专项自查情况(“一人公司”新三板权限开通)
为全面落实《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我司针对“一人公司”账户开立及新三板交易权限开通业务开展了专项合规自查。自2024年7月30日起,我司严格遵循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加强了对“一人公司”证券账户开立及新三板权限开通业务的管理,并启动存量账户核查程序。总部下发专项核查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对历史存量的“一人公司”账户进行逐户排查,重点核查账户资质、风险测评、交易权限开通流程等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回访和风险提示。截至核查结束,全司范围内未发现违规为“一人公司”开立账户或授予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情形,分支机构均已提交书面报告确认合规性。对于法定代表人未回访成功或主动申请的,我司关停了其账户的新三板交易权限。其中我司通过完善系统管控、强化流程审核及定期培训机制,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贯穿业务全流程,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未来将持续加强内部监督,优化合规管理工具,切实保障业务开展与监管规定的高度一致性。
十、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各部门围绕监管新规及业务规范,通过 “线上 +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监管政策解读、业务流程解析及典型案例分享,形式包括集中公开课、现场实操培训及视频课程。覆盖总部及分支机构员工,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与客户服务能力,为后续业务规范开展奠定基础。
各分支机构通过现场教学与常态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从业人员适当性管理能力建设。确保相关岗位人员全面掌握客户分类、产品分级等核心要求,尤其对 “风险匹配禁止性行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红线”等底线条款形成清晰认知,为业务合规开展筑牢基础。
公司总部精心编制专项业务适当性管理宣传手册,通过标准化流程印刷并分发至各分支机构。在投资者教育活动中,以“合规知识礼包”形式向投资者免费赠阅,系统讲解业务规则与风险提示要点。同步推进分支机构投教专区建设,在投资者教育园地开辟专项宣传专栏,动态更新图文并茂的知识图谱、案例解析等内容,帮助投资者直观理解适当性管理的合规要求与风险防控意义,有效提升客户配合度与风险认知水平。
公司依托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平台优势,在网站开辟 “适当性管理”专题栏目,系统公示监管制度、内部规范及年度工作报告等核心文件。通过结构化知识图谱与动态更新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合规信息查询服务,显著提升适当性管理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投资者对业务规则的理解与认知。
十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践中,主要面临三方面挑战:其一,投资者行为存在不确定性与风险评估模型的精准度不足,导致风险测评结果与实际投资行为存在偏差;其二,产品多元化与客户需求差异化导致适配复杂度增加,需建立动态调整的智能匹配机制;其三,投资者教育覆盖面与沟通效率仍需提升,需拓展多维度触达渠道。对此,公司将通过三大举措持续优化:1. 深化 AI 技术在行为分析与风险预判中的应用;2.基于产品特征向量与投资者画像维度的二维匹配,实现投资产品与投资者的科学适配;3. 打造“线上 + 线下”全场景教育矩阵。公司始终坚守精准适配原则,通过强化风险揭示与合规宣导,推动投资者认知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配合转变,实现客户利益与业务合规的有机统一。
综上所述,公司在2024下半年通过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深化多维度投资者教育、优化服务流程,显著提升了适当性管理质效。面对复杂挑战,公司始终践行 "以客户为中心" 理念,通过完善智能适配系统、强化风险揭示机制、拓展数字化服务渠道,持续优化管理体系。未来将继续夯实合规基础,依托科技赋能与专业服务,确保金融产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精准匹配,助力行业生态健康发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