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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即将开启上线交易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2022年7月15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及业务指南,并完成了制度建设、技术准备和通关测试等关键阶段,上线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根据《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按照本细则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业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可以试点从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

(三)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四)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五)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充足的专业人员,公司分管做市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风险官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方案准备充分,技术系统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评估测试;

(八)公司最近1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司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信息安全事件;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可以在其他交易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证券公司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备且符合要求的,应与上交所所签订做市协议。向市场公告科创板股票做市商备案情况。自公告之日起,做市商可以为所申请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可以自行申请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做市商交易所可以终止其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截止2022年10月13日,共有两批14家券商获科创板做市商试点资格,积极筹备做市业务的上线工作。

科创板率先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释放市场活力、增强市场韧性,对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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