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警惕“涨停板”中的陷阱
2019-03-11 21:46:38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 武汉云彩路营业部 许晓东
A股日内10%的涨跌幅限制,很容易让投资者通常将涨停解读为市场对该股的乐观预期。新股上市连续的涨停板产生的巨额收益,勾起投资者“追涨”心理,游资大户借机人为制造“涨停板”,投资者跟风买入推高股价,一旦操纵者获利出逃,股价必然出现暴跌,使追高买入者成为“接盘侠”。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过唐某某违法操作股票价格的案例,向投资者揭示了涨停板操纵者的手法。唐某某利用个人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三个交易日内即完成操纵股票“X”的“建仓-拉抬-出货”全流程,非法获利3634万元。
T日 唐某某买入股票“X”214万股,成交金额4144万元,成交均价19.37元;
T+1日 唐某某从上午10:42开始,以18.91元至涨停价21.32元的价格和100倍于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在短短31分钟内将“X”股价拉至涨停,上涨幅度达12.7%。中午收盘前“X”短暂打开涨停,唐某某又以涨停价和超过卖盘55倍的申买量,5分钟内将股价再次推至涨停。下午开盘后,唐某某继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入2796万股,将股价封死在涨停板上。
T+2日 3月25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唐某某以23.45元的价格(高于前收盘价9.77%)申报买入700万股,占委托申报买入量一半,并在9时19分48秒前全部撤单。按照交易规则,9时20分后将不能撤单,显然目的不是希望真实成交,而在于吸引其他不知情的投资者以为买盘汹涌而跟进,推升开盘价格。果然,当日“X”以22.8元价格开盘,涨幅6.94%。开盘后唐某某即反向出货,陆续以22.8元至21.24元价格卖出前期持股,25日“X”价格一路振荡下行,以21.21元收盘。开盘时跟进的投资者均被套牢。
唐某某在T+2采用的手段是典型的“操纵开盘价”的违规行为,手法隐秘性强、诱惑性大,通常在成功拉升股价后随即反向卖出,或者大量撤单以避免真实成交,意图在诱使跟风者买入,而没有真实持股目的。高位接盘往往被深度套牢。
唐某某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或者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操纵市场的情形,2014年和2015年唐某某因操纵市场先后被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
为规避监管,唐某某故技重施,通过沪港通继续操纵A股股票被查。2017年证监会再次向唐某某等人开出12亿元罚单。
唐某某的行为告诉我们,涨停板未必“喜大普奔”,也可能深埋“陷阱”,遭受严重损失。没有“基本面”的支撑的股价涨停,此中恐有蹊跷。投资者要认清游资大户炒作行为的本质和危害。投资股票要树立并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全面、客观地考察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同行业情况,注重公司内在价值是否发生变化,形成良好的投资习惯,妥善管理和防控投资风险。
涨跌停板制度,有抑制过度投资的短期效果,但也有助涨助跌的严重缺陷,在A市历史上几度兴废,也是交易制度改革中反复被讨论的话题之一。
接下来我们会陆续向大家介绍更多的识别投资风险的案例。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