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交易规则
2025-02-17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黄诗涵
可转债风险揭示
投资者从事可转债交易,除了面临证券市场中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之外,还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特征性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多重性质的混合型融资工具,投资者应当关注其债券性、股权性、可转换性等特征。
【本息不能偿付风险】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增加本息不能偿付的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转股价格、赎回以及回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可能因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者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出现下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交易规则差异风险】
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投资者应当知悉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涨跌幅限制和临时停牌制度等相关规定,关注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可转债标的股票停复牌的,可转债同步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但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因特殊原因可转债需单独停复牌、暂停或者恢复转股的除外,投资者应当及时关注可转债及标的股票的停复牌公告。
【无法转股风险】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在符合约定条件时,投资者方可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由发行人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以及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确定。投资者应当关注转股价格、转股期限等相关安排。投资者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除特殊情形外,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并知晓不能转股可能造成的影响。
【转股价格调整风险】
发行可转债后,因派息、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减资以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上市公司将同时调整转股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调整原则以及方式。当股票价格在一定期间持续低于转股价格某一幅度,可能发生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但是否向下修正以及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关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以及相关公告。如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低于转股价格,且未及时进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或者向下修正后,上市公司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可能导致可转债转股价值低于可转债面值。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股本及收益摊薄风险】
如转股期间较短时间内发生大规模转股,可能导致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如发生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导致公司股本摊薄程度扩大。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赎回风险】
可转债在存续期内满足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时,发行人可以行使赎回权,按照约定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应当关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以及强制赎回相关风险。
【回售风险】
可转债在存续期内满足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回售期限以及回售价格。
【不能偿还到期本金利息风险】
可转债发行人按照约定向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还本付息,并接受投资者的回售要求。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可能影响发行人还本付息、接受回售的能力,可转债可能发生不能偿还到期本金、利息等情形,导致重大投资损失。
【终止上市风险】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投资者应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规定,密切关注退市风险。
【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规则变化风险】
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发行人发布的可转债相关公告,及时从上交所网站、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网站、巨潮资讯网或者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可转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深交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废止和修改,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以上风险揭示书内容仅为列举性质,摘录自交易所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未能详尽列明可转债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可转债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