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09:56:37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
伴随资本市场改革不断纵深推进,行业监管标准持续收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然成为证券公司稳健经营、长效发展的核心根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充分认识到,扎实落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既是恪守法律法规、落实合规经营的硬性义务,也是夯实投资者信任、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的关键支撑。公司始终坚守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经营导向,严格遵照监管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项全面自查,全面复盘各业务环节执行情况,压实风险防控防线,全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自查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为夯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制度根基,公司以制度体系搭建为核心工作抓手,持续打造具备前瞻性、适配性的内部规制框架。公司持续跟踪监管政策更新方向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趋势,常态化开展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动态评估、修订优化工作。依托专题研讨、跨部门会商征询、合规风险研判等多重机制,持续提升制度条款的科学性、落地效能与实操性,保障制度体系严守监管底线,同时贴合证券行业业务发展现状。经自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制定、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相关制度27项,覆盖投资者风险分类评估、产品及服务风险分级、营销推介全流程管控等关键业务环节,建成覆盖面广、层级分明、协同顺畅的制度体系,为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筑牢制度保障。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落实
为扎实推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常态化、体系化落地,公司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作为核心制度依托,搭建权责清晰、逐级压实的管理组织体系。制度清晰界定公司总部及各业务条线在适当性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边界与履职责任,形成贯通决策部署、业务执行、内部监督全流程的责任传导机制。各相关部门遵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业务类型与实操场景细化配套内控规则与业务操作流程,细化投资者分级分类标准、识别方式及落地实施细则,推动适当性管理要求深度融入各项业务流程,保障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程有据可依。
业务实施环节,公司严格落实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借助专业评估体系与系统工具,科学开展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及分级工作。同时综合考量产品、服务的架构设计、流动性、复杂程度等要素,审慎划定对应的风险等级。公司搭建规范的投资者风险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机制并常态化落地执行,保障推介给投资者的产品、服务与其风险认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从业务前端遏制不适当推介行为,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机制长效运维与迭代优化层面,公司搭建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分级数据定期归集、分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系统性梳理、深度研判相关业务数据,及时识别适当性管理流程中的短板漏洞与潜在风险,针对性调整管理策略、优化业务操作流程。依托该动态优化机制,公司适当性管理体系持续对标监管规定,充分发挥投资者权益保护核心效能,为公司稳健经营、塑造良好市场品牌形象筑牢支撑。
组织保障层面,公司确定运营管理总部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牵头统筹部门,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开展,牵头开展跨部门沟通协同。运营管理总部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联动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协同发力,推动各项适当性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针对跨部门重大管理事项,由运营管理总部牵头组织召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项会议。会议召集运营管理、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固定收益、融资融券、衍生产品、债券发行与交易、金融科技、合规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经充分研讨开展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经各参会部门负责人会签确认后,作为后续工作推进、跟踪落实的重要依据,保障各项管理决策科学规范、落地有力。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与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构建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保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平稳高效运转。
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各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协调、配合组织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活动等;负责公司各类证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适当性管理规范、岗位培训等;负责各项证券业务的投资者分类及适当性匹配等相关工作。
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代销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及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直销柜台和单一资管计划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工作。
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负责本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中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发行承销阶段的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参团承分销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衍生产品部负责统筹管理权益类及商品类场外衍生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其中,内嵌衍生品浮动收益凭证的适当性管理工作由相应负责的销售部门(经纪业务总部或衍生产品部)对投资者分别进行适当性管理;综合业务部协助督促自营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履行适当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
融资融券部:负责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转融通业务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金融科技部:负责适当性管理数据库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的建设、接口、测试和运行维护等。
债权业务条线:负责由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的销售及发行认购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证券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了解(核实)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以及临柜双录、管理相关档案等;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组织开展适当性管理宣传、培训等。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业能力与落地成效,公司从各业务相关部门遴选业务扎实、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建跨部门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小组整合各业务条线专业资源,依托成员丰富的实操经验与综合研判能力,作为统筹推进、纵深落实适当性管理各项要求的核心支撑力量。
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新产品风险定级、新业务评估等跨部门重点事项,统一提交联席会议开展集体审议。参会人员结合各条线专业视角充分研讨、交换意见,凝聚工作共识。审议形成意见后,相关方案按流程上报公司管理层履行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落地实施。整套工作流程保障各项决策科学合规、具备实操条件,持续推动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朝着系统化、规范化方向推进。
三、投资者分类评估与差异化保护
公司严格遵照《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推介产品、提供证券服务前,完整落实投资者信息收集与了解义务。按照制度要求,公司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在业务全流程中,针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产品适配等环节实施差异化重点保护,充分落实倾斜保护机制,切实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落地投资者精细化分类管理要求,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依托公司标准化评估体系,围绕普通投资者收入稳定性、资产负债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要素开展综合测评,合理划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结合不同风险等级投资者的特征,公司实施差异化产品推介与服务方案,保障投资者参与的投资活动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互适配,从业务前端规避风险错配问题,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经纪业务条线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投资者分类分级实施细则》,公司将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两类。针对普通投资者,公司在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依据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进一步细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C1保守型(包含C1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以划分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未按适当性管理规定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或测评结果已超过24个月的存量投资者,无论通过现场还是非现场渠道,均不得办理产品购买、业务及权限开通等适当性业务。对于“C1保守型最低类别”投资者,公司各渠道均禁止其办理适当性业务,并要求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买入限制的设置。就专业投资者而言,公司默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5激进型,在办理适当性业务时可豁免适当性评估、双录等程序。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均划定为中高风险业务,严格执行投资者分级准入匹配规则,系统对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投资者实施硬性拦截,不允许上述等级客户开立信用账户、办理相关信用业务权限开通。同时原则上不得为洗钱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及以上客户办理四类信用业务。
针对高龄投资者实行分级差异化保护机制,年龄70周岁(含)至75周岁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出借业务,必须现场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75周岁以上投资者原则上不予开通上述信用业务及信用账户配套科创板、创业板、可转债、北交所等交易权限,如客户确有办理意愿,分支机构完成专项尽职调查,收集客户承诺函、家属知情同意书后通过OA流程上报,经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两级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所有申请办理信用业务的投资者,均按制度完成信用业务专项基础知识测试与专项投资者教育,并同步落实双录管理要求,双录材料完整留存归档;对不符合标准的双录资料,总部统一退回分支机构重新录制,未出现简化投教、省略测试、违规办理业务等情形。
(二)固定收益条线
固定收益部交易对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根据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指引,以上均属于专业投资者,因此固定收益业务涉及的客户等级仅有一类,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
(三)股权业务条线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分类标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情况,将专业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A类、专业投资者B类、经申请的专业投资者C类;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投资银行部的全部产品或服务,普通投资者原则上应当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银行部的产品或服务。
股权业务条线项目组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内容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风险评估的量化指标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等级划分按照《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在自查期间,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对投资者适当性内部制度、人员配备、存量客户纳入适当性管理情况、学习培训宣传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投行股权业务条线已建立完备的内部制度,并与现行最新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人员配备合理,设置了适当性专员对相关事项进行对接管理;自查期间不存在存量客户风险承受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况;股权业务条线定期组织会议对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培训。
(四)债权业务条线
我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的投资人推介相应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时,确保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风险事项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确认具有相应投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条线部门主要从事债券承销业务,产品承做发行过程中根据外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并留存相关材料作为工作底稿。
我司投资人认购单中列明“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并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该部分签署比例为100%。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债券市场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可认购及交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此外,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公司严格遵循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向相应投资者推介适配债券。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者要求购买与其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不匹配债券的情形。各业务部门销售人员督促投资人按簿记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要求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债权业务条线相关发行人员对投资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部严格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产品与投资者适配管理,全面落实适当性要求。目前已建立7项配套制度,涵盖产品创设、风险评级、销售管理等全流程。其中,由于业务调整,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销售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已发起修订流程。
人员配置上,由部门负责人统筹部署,合规风控团队、产品开发团队、市场营销团队、运营保障团队参与负责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适当性专员负责组织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合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指导适当性业务开展及代销协议审核等工作;产品开发团队负责产品风险评级、代销协议起草等事宜;市场营销团队负责产品销售及具体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工作;运营保障团队负责直销柜台客户适当性相关工作和相关档案管理。
(六)场外衍生品业务条线
已制定场外衍生品业务操作指引、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及交易对手准入标准手册,明确交易对手须为专业投资者,且需满足净资产、金融资产规模、投资或管理经验等对应准入条件,准入阶段已充分向交易对手揭示风险。
由产品运营岗负责材料搜集整理归档,产品设计岗承担业务介绍及适当性培训工作,业务人员对投资者真实交易目的进行评估留痕,交易对手准入材料经衍生产品部及自营分公司综合业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交易,同时强化穿透式管理与关联关系、敏感交易等复核工作;反洗钱管理岗在准入环节开展核查及风险初评,交易环节监控可疑交易并及时处理上报。
对交易对手实施年度资质复核,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的将限制账户状态及交易权限;对参与交易的产品,按不少于一季度一次的频率监测规模,确保符合适当性要求;对一般机构除年审外,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监测。
业务开展不涉及“双录”、适当性管理系统应用,以及债券、主板股票等相关业务;客户均为合规签署相关文件的专业投资者,业务开展严格遵守适当性管理要求,未发生客户投诉及违规情形。
(七)机构业务条线
公司机构业务部严格遵循《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化交易系统使用申请及准入管理指引》等内部制度,负责专业化交易系统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在内部制度方面,机构业务部已建立健全与适当性管理相关的内部制度,核心规则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化交易系统使用申请及准入管理指引》。该指引确保了制度内容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最新要求保持一致,满足当前的业务管理需求。指引中明确了客户风险分类的标准及特别保护性客户的认定标准与具体保护措施。
在人员配备方面,机构业务部已建立明确的适当性管理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部署,由合规管理人员兼任适当性管理专员,总体负责机构部适当性相关工作的安排、内部培训组织及适当性自查;产品支持人员则负责对机构客户申请专业化交易系统的适当性准入材料进行审核。
在业务执行层面,机构业务部已在制度中规定了适当性条款,并明确专业化交易系统业务相关的投资者准入标准。经自查,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风险承受等级不匹配的机构投资者使用专业化交易系统的情形。
报告期内,机构业务条线未有新业务开展,亦不存在未履行适当性要求的业务种类。未发生涉及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客户投诉。
四、双录工作执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双录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规范化运行,持续强化录音录像留痕管理的硬件保障与制度支撑。截至自查期末,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均配备了至少一台双录设备,为双录业务的常态化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场地建设方面,有条件的分支机构设立了独立的双录室,营造了专业、安静的业务办理环境,有效保障了双录质量与投资者体验;对于部分因场地条件受限的网点,采用在柜台业务机上直接进行双录的方式,确保双录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目前账户业务系统支持两种双录模式,形成了灵活适配、互为补充的双录运作体系。一种是整合模式,投资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系统办理顺序指引完成视频录制,双录嵌套在具体的业务办理环节之中,实现业务操作与留痕记录的同步推进、无缝衔接。另一种是分离模式,业务办理与视频录制分开进行,柜员通过一柜通“投资者双录”菜单先行为投资者录制视频,投资者临柜办理业务时,柜员将已审核的视频上传并与业务流水进行匹配,有效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与双录质量管控的灵活性。
2021年智能柜台上线后,公司持续深化金融科技在双录领域的应用,引入音文转写等AI能力,实现了双录全程语音引导及投资者问答的语音识别,显著提升了双录流程的智能化水平与操作便捷度。同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查技术强化投资者身份核验能力,有效防范冒名办理、代操作等风险,进一步提升了双录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与合规保障水平。
公司融资融券部高度重视信用业务双录的规范性与专业性,要求分支机构设立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专区,并在该区域进行双录。通过专区化管理,确保融资融券等信用业务的投资者教育内容完整、规范传达,保障投资者在充分了解业务风险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切实将适当性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自查期内,公司双录业务覆盖范围广泛,涵盖创业板权限开通、创业板补签申请、风险警示权限开通、港股通权限开通、北交所合格投资者、股东账户登记、股东账户开户、股转合格投资者认定、基础设施基金交易权限开通、受理开户、集中交易开户、股东交易权限开通、一挂多股东登记、科创板权限开通、可转债、定向可转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券专业投资权限申请、投资者风险测评、两网退市板块权限开通、退市整理交易权限开通、金融理财产品购买、期权业务开通、专业投资者转化、融资融券开通、转融通出借业务等。双录流程紧凑高效,在确保合规留痕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业务办理体验。
公司对投资者的双录视频实施逐一审核制度,建立了运营管理总部与业务条线协同联动的双录质量管控机制。一方面,由运营管理总部督导保障团队对业务进行质检,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提示、暗示、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或向投资者推荐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服务等不规范情形。另一方面,无约定购回、无股票质押、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双录”新增。融资融券部对自查期内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双录视频逐一进行审核,未发现上述不规范情形。
总体而言,公司双录工作运行平稳、管理规范,设备配备齐全、系统支撑有力、流程标准统一、质检监督到位,各项双录业务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执行,有效发挥了双录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的留痕监督与风险防控作用,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适当性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一柜通、非现场开户和受理端已于2017年7月1日全面上线适当性功能,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公司适当性管理功能部署于账户业务系统,已根据监管和业务要求做好适当性控制;同时,公司建设适当性评测数据库,对客户适当性进行动态测评及查询。我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于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支持投资者适当性动态测评与查询,功能完备。一柜通和受理端业务在开户、账户登记、风险测评、权限开通、理财产品销售和专业投资者认定等业务中,均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匹配(即投资者风险测评等级与业务风险等级进行匹配),业务办理过程通过录音录像留痕,且通过全程录制投资者签署过程,有效确保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自2023年2月28日起,经纪业务投资者办理新开户(含信用账户)、权限开通(含信用业务相关权限)、产品购买等业务时,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与办理业务或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的,我司将拒绝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或购买相关产品。账户、交易等系统进行校验及控制。
网上开户环节亦已全面落实适当性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环节:
1.风险测评环节: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系统勾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方式,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涵盖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方面。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评分结果(百分制),对照风险承受能力评分表,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进行划分。非现场开户业务风险等级被定义为中风险,非现场开户环节系统控制投资者必须进行风险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适当性匹配。
2.适当性匹配环节: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仅适当性匹配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相关业务。2023年2月28日起,非现场开户风险承受能力是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投资者可以参与,谨慎型、保守型和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禁止开户。
2023年2月28日前,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公司已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评估结果为匹配的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适当性评估结果为不匹配的投资者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留痕。
融资融券账户开户可通过一柜通和受理端系统进行临柜办理,并可通过微掌厅和东海通进行融资融券账户预约开户,预约开户后投资者仍需临柜完成投资者教育、征信评级授信、协议签署等步骤,融资融券账户才能正式开立。股票质押业务权限和约定购回业务权限均需临柜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权限开通可通过临柜和见证方式办理,均未开通手机开户等网上开户办理方式。办理业务的一柜通、受理端、手机预约开户系统已根据各项业务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进行了部署。
所有信用业务均在风险测评后以系统对话框的形式告知投资者最新的风险测评等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与业务要求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系统以对话框的形式告知客户,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开立账户/权限业务通过无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统一存档管理,通过有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须通过影像系统上传留档。
自查期内未发现适当性管理数据、录音、录像等数据发生遗失、匹配错误等情况。
六、存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存量投资者的适当性持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确保投资者分类分级结果与实际风险状况保持一致。当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后,公司每日日终对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投资者最新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若存在不匹配情形,公司主动向投资者揭示不匹配风险,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于投资者风险等级调整后按照公司适当性制度要求被限制或禁入相关服务的,公司对投资者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风险错配。
(一)经纪业务条线
经纪业务条线严格落实存量投资者适当性动态管理要求。对于风险承受能力变为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公司禁止其参与所有适当性业务,并对此类投资者的所有账户增加相应限制。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时,公司根据投资者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方式及时提示投资者。在投资者风险测评有效期到期前,公司同样根据投资者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风险测评信息,保障适当性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投资顾问业务方面,投顾签约客户在续订服务时再次进行适当性匹配(强匹配),若客户最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产品风险等级,将无法续签投顾服务,确保投资者持续参与的业务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
(二)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条线建立了存量客户适当性动态管理机制,每日日终将风险等级有变化的客户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回访电话等方式告知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调整信息,明确提示调整后风险承受能力已不符合相关业务适当性管理要求,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已降至保守型(最低类别)的客户,及时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防范信用业务风险。
自2024年10月起,公司新增融资融券负债展期条件判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须为“激进型”或“积极型”且风险测评未过期,对于适当性不匹配和风险测评过期的客户不予展期,进一步强化了存量业务的适当性管控力度。
(三)固定收益业务
固定收益业务涉及的交易对手均为专业投资者,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自查期内,未出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形,存量客户适当性管理平稳有序。
(四)场外衍生品业务
场外衍生品业务条线按照适当性持续监测要求,在与交易对手建立业务关系后,通过定期回访、监测评估等方式确保投资者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产品运营岗至少每年对交易对手进行一次资质复核,对于未在限定时间内配合提交年审材料的交易对手,对其账户状态、交易权限进行限制,即将账户状态自正常调整为休眠,限制新开交易。
对于产品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部门对存在新增交易的产品交易对手以不少于一季度一次的频率持续监测产品规模,确保存续期内产品净资产规模持续符合适当性要求。管理人代表其他产品新增准入时,业务运营经办岗排查管理人近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监管处罚、经营异常、重大诉讼等不利于本次准入的情形并留痕。一般机构(非金融机构)准入后,部门除年审外,每年还至少对其实施1次不定期监测,持续跟踪其经营状态和资质变化。
七、适当性匹配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分值,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级分为: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对于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公司将其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公司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
投资者通过公司系统办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时,公司通过系统对话弹框以及电子、纸质、无纸化的方式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告知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客户对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选择的题目选项、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匹配的客户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告知客户相关适当性评估结果。客户签署的相关协议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
自2023年2月28日起,公司严格执行强匹配规则,经纪业务投资者办理新开户(含信用账户)、权限开通(含信用业务相关权限)、产品购买等业务时,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与办理业务或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的,公司拒绝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或购买相关产品,账户、交易等系统进行校验及控制,从制度和技术层面双重保障适当性匹配要求落地。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等级均为中高风险。所有办理新业务、后续管理的投资者均须进行新版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风险测评,风险等级匹配的投资者要求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对于保守型、谨慎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系统进行硬性拦截,不允许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测评时投资品种未勾选上述四项业务、年龄在70周岁(含)至75周岁(含)的投资者须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对于75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原则上不予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如客户确有办理意愿,分支机构完成专项尽职调查,收集客户承诺函、家属知情同意书后通过OA流程上报,经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两级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自查期间,未发生为稳健型、谨慎型和保守型客户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未发生为洗钱等级为中风险以上的客户开通上述信用业务的情况。
八、产品适当性管理情况
(一)经纪业务金融产品代销
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全面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引入代销产品时,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产品管理人设立信息、股权架构、经营治理、投资管理、合规风控等情况;金融产品的基本性质、产品结构、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同类产品过往投资业绩及回撤等信息。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尽职调查,确保对产品风险状况有全面、准确的把握。
在产品风险等级评估方面,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评估体系,综合考量多重因素。风险等级评估要素主要包括:发行人成立时间、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管理能力、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投资标的流动性、历史业绩表现、最大回撤幅度等。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并结合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特点,在为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划分风险等级时,综合考虑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类型、内容及风险属性、资讯内容的可理解性等因素。同时,还将考虑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所涉及内容的特有风险特征,如跨境因素、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内容、其他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涉及投资组合的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按照其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基于投资顾问的组合类产品(如模拟组合)评估定级参照执行,组合标的涉及股票权益类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3;组合标的涉及衍生品类(如期权)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4。
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揭示产品风险。自查期内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比例为100%。对代销产品,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代销产品的实际投资标的和潜在风险,亦提供产品特别提示函要求投资者填写,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制定了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要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给予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增加回访、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等,切实强化高风险产品的销售管控。
(二)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制定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产品经理依据产品的不同类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其他类)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后,产品经理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细则》中《产品风险评级表》在产品初始得分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评分。
根据直销及单一客户评级调查问卷结果,资产管理部将直销及单一客户划分为低风险(含最低类别)、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五档。在客户完成问卷后,及时将评级结果告知客户,并将适当性匹配意见反馈给投资者。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资产管理部及代理推广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等级的资管计划时,严格履行特别程序:一是依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特别风险告知文本,以书面方式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风险警示,该告知文本完整揭示资管计划的详细信息、重点特征和风险,资管计划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二是对购买高风险等级资管计划的普通投资者至少增加一次回访,进一步了解投资者是否了解相关风险,是否为本人购买等。
九、科创成长层专项业务自查
为确保“科创成长层”推出后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协同相关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业务风险特征,前期已发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科创成长层”股票相关业务纳入公司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覆盖完整、依据充分。融资融券部亦在《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中对客户参与科创成长层的适当性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各业务条线制度的全面覆盖。
根据公司适当性管理规则,公司已对“科创成长层”股票设定产品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与业务风险特征相匹配,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相应配置。投资者首次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并单独签署《科创成长层股票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无法进行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系统设置硬性控制,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前提下参与相关业务。
公司一柜通、网上交易及移动端系统均已支持科创成长层权限开通、风险揭示书电子签署及适当性匹配控制,相关协议签署、风险测评及双录资料均按规定实现系统留痕。自查期内未发现数据错配或遗失情况,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已组织全体分支机构运营人员开展“科创成长层”业务专项培训,内容涵盖适当性要求、操作流程与风险揭示要点。督促分支机构结合主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向客户充分揭示科创成长层股票投资风险。各相关业务部门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将科创成长层适当性管理要求纳入内部培训内容,确保一线员工准确掌握相关规则和操作要求。
十、新三板权限开通情况核查
公司高度重视“一人公司”及高龄客户新三板权限开通的适当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对相关业务开展专项核查,确保投资者准入标准执行到位,切实防范适当性风险。
在“一人公司”核查方面,公司运营管理总部明确要求各分支机构对2026年1月1日之后新开的普通机构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营业执照上是否存在“个人独资”等类似字样,识别“一人公司”客户。
在高龄客户核查方面,公司对70周岁以上高龄客户开通新三板权限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对于高龄客户申请开通新三板等较高风险业务权限的,公司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增加风险警示环节,充分向客户揭示业务风险,强化客户意愿确认,确保客户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各分支机构在办理高龄客户相关业务时,严格执行双录要求,完整记录客户意愿表达和风险揭示过程,保障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本次专项核查,公司进一步梳理了“一人公司”及高龄客户新三板权限开通的管理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管控要点和责任分工。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客户群体的适当性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问题,不断提升适当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十一、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化适当性管理相关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适当性管理重要知识与规范要求。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的平台资源,在投资者教育网站中设立“适当性管理”专门板块,集中展示监管要求、公司内部制度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关键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系统的合规信息查阅渠道,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公开透明度。
在内部培训方面,公司各业务条线及分支机构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落地执行,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聚焦的适当性管理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对适当性管理制度、操作细则及实务要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在投资者教育产品供给方面,公司持续丰富完善投教产品矩阵,2026年上半年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各类投教产品开发与应用。实体类投教产品包含业务宣传三折页、活动易拉宝、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投教园地展板等物料;电子类投教产品涵盖官方微信专栏、微信图文推文、视频宣传材料、业务音频素材、宣讲PPT等多种形式。公司依托多元化产品载体,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面向广大投资者普及各类业务基础知识,扎实做好投资风险提示,不断强化投资者风险认知,切实落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适当性管理要求,着力强化内部培训体系建设,持续丰富投资者教育形式,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整体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员工合规履职意识与业务执行能力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的理解和配合程度也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也认识到,在部分业务操作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内部培训的覆盖范围与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展望未来,公司将以本次自查为重要抓手,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系统性改进。一是巩固与深化已有培训成果和投教成效,探索创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与动态优化机制,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业务在合规框架下实现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