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09:57:39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
在金融市场不断深化改革、监管标准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成为证券行业实现稳健发展的核心支柱。作为行业内的重要参与主体,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切意识到,规范的适当性管理工作不仅是合规运营的硬性要求,更是构建投资者信任、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的核心环节。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原则,公司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对2025年上半年的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自查,力求精准把控业务执行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自查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为夯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基础,我司将制度体系建设置于核心位置,打造了一套动态适应市场变化的制度框架。公司紧跟监管政策新动向与业务创新发展实际,组建专业团队对适当性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梳理与优化工作。通过多轮研讨、内部意见征集及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各项制度既严格契合监管要求,又能够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经全面自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制定并完善25项适当性管理制度,全面覆盖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评级、销售流程管控等关键领域,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网。
二、管理体系建设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作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心指导文件,搭建起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责任架构。各业务部门积极响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依据该办法制定了适配的内部管理规范与实施细则,清晰界定了投资者分类标准、方式及操作流程等核心内容,让各项工作均有明确遵循。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借助科学的评估模型,将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精准划分为不同等级,同时针对各类产品或服务,依据其风险特性进行精准分级。通过严格的匹配机制,确保提供给投资者的产品或服务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从源头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建立了分类、分级结果定期汇总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入分析,及时察觉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潜在问题,持续优化管理流程,确保管理体系始终符合监管要求,切实发挥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关键作用,为公司稳健运营及市场良好口碑的树立筑牢基础。
在组织架构方面,运营管理总部承担着牵头协调的核心职能,作为统筹枢纽,负责协调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推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全公司深入落地。对于重要工作事项,运营管理总部组织公司适当性管理小组会议,各成员部门充分沟通、深入研讨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汇签批示后,成为指导后续工作的重要依据,保障决策高效执行。参与此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广泛,包括运营管理、经纪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行业务、固定收益、融资融券、衍生产品、债券发行、债券业务、金融科技及合规管理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各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协调、配合组织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活动等;负责公司各类证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适当性管理规范、岗位培训等;负责各项证券业务的投资者分类及适当性匹配等相关工作。
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代销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及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直销柜台和单一资管计划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工作。
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负责本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中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发行承销阶段的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参团承分销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衍生产品部负责统筹管理权益类及商品类场外衍生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其中,内嵌衍生品浮动收益凭证的适当性管理工作由相应负责的销售部门(经纪业务总部或衍生产品部)对投资者分别进行适当性管理;综合业务部协助督促自营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履行适当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
融资融券部:负责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转融通业务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金融科技部:负责适当性管理数据库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的建设、接口、测试和运行维护等。
债权业务条线;负责由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的销售及发行认购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证券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了解(核实)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以及临柜双录、管理相关档案等;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组织开展适当性管理宣传、培训等。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公司总部从各相关业务部门遴选业务骨干,组建了专业的适当性工作小组。这些成员凭借扎实的业务经验与专业素养,成为推动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核心力量。
该工作小组以联席会议为常态化运作机制,在工作流程上,凡涉及各部门业务的关键事项(如对新业务及产品的风险级别认定等),均需提交至联席会议深入研讨。小组成员充分发表见解,力求凝聚广泛共识。形成一致意见后,相关事项会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审阅批准,待获得认可后方可进行具体执行阶段。通过这一流程,确保每一项决策都严谨合规、切实可行,全方位助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高效推进。
三、投资者风险等级分类及保护措施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严格落实投资者信息了解要求。投资者被主要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产品服务适配等重要环节,能获得公司提供的特别保护,这充分彰显了公司对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视。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借助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全面考量投资者的收入来源稳定性、资产规模及结构、债务状况、投资状况与实战经验、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多方面因素,精准评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此前提下,对普通投资者实施精细化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风险承受级别的投资者,配备差异化的投资产品与服务方案,保证投资活动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契合,从根本上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一)经纪业务条线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投资者分类分级实施细则》,公司将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两类。针对普通投资者,公司在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依据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进一步细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C1保守型(包含C1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以划分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未按适当性管理规定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或测评结果已超过24个月的存量投资者,无论通过现场还是非现场渠道,均不得办理产品购买、业务及权限开通等适当性业务。对于“C1保守型最低类别”投资者,公司各渠道均禁止其办理适当性业务,并要求分支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买入限制的设置。就专业投资者而言,公司默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5激进型,在办理适当性业务时可豁免适当性评估、双录等程序。
依据普通投资者与信用业务的适当性匹配规范,在自查过程中,未出现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及C3稳健型的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形;同时,也未出现为反洗钱等级为中高风险及以上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业务,均按要求签署了《风险自担承诺书》;75周岁以上投资者新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已按照制度要求发起OA申报,并经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投资者办理。
对于参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的投资者,均依照制度规定开展了专项基础知识测评、实施了专项投资者教育,且符合投教“双录”关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细则的要求。
(二)固定收益条线
固定收益部交易对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根据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指引,以上均属于专业投资者,因此固定收益业务涉及的客户等级仅有一类,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
(三)股权业务条线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分类标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情况,将专业投资者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C类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投资银行部的全部产品或服务,普通投资者原则上应当购买与其风险匹配的投资银行部的产品或服务。
股权业务条线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内容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风险评估的量化指标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等级划分按照《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在自查期间,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对投资者适当性内部制度、人员配备、存量客户纳入适当性管理情况、学习培训宣传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截至目前,投行股权业务条线已建立完备的内部制度且与现行最新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人员配备合理,设置了适当性专员对相关事项进行对接管理;自查期间不存在存量客户风险承受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况;股权业务条线定期组织会议对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培训。
(四)债权业务条线
我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的投资人推介相应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时,确保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风险事项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确认具有相应投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条线部门主要从事债券承销业务,产品承做发行过程中根据外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并留存相关材料作为工作底稿。
我司投资人认购单中列明“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并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该部分签署比例为100%。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债券市场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可认购及交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此外,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我司严格遵循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向相应投资者推介适配债券。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者要求购买与其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不匹配债券的情形。各业务部门销售人员督促投资人按簿记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要求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债权业务条线相关发行人员对投资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部严格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产品与投资者适配管理,全面落实适当性要求。目前已建立7项配套制度,涵盖产品创设、风险评级、销售管理等全流程,2025年上半年完成《营销管理实施细则》《产品销售管理实施细则》《产品创设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的修订。
人员配置上,由部门负责人统筹部署,合规风控、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及运营保障团队协同执行;部门适当性专员组织自查,合规专员统筹自查与代销机构审核,产品开发团队主导风险评级,市场团队落实投资者匹配,运营团队管理直销客户档案。
(六)场外衍生品业务条线
严格依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开展场外期权及收益互换业务,建立《场外衍生品业务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浮动收益凭证业务管理细则》等制度体系,并制定《交易对手准入标准手册》,明确交易对手须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且需满足净资产、金融资产规模及投资经验等准入条件,从源头把控业务合规性。
人员配置上,产品运营岗负责交易对手材料归档与资质复核,业务人员对交易目的实施穿透式管理并全程留痕,分支机构协同开展客户介绍与培训工作。上半年通过专项培训等形式,持续强化分支机构对适当性要求的理解与执行,保障业务链条各环节规范运作。
业务客户均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产品参与的,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均为专业投资者),签署《专业交易对手告知及确认书》等文件;因专业投资者属性,未涉及“双录”及风险适配问题。按照场外衍生业务适当性持续监测的要求,在与交易对手建立业务关系后,通过定期回访、监测评估等方式确保投资者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
四、双录工作执行情况
我司所有分支机构均配备了至少一台双录设备。为了确保双录工作的质量,有条件的分支机构设立了独立的双录室。对于部分因场地条件受限的网点,采用了在柜台的业务机上直接进行双录的方式。
目前账户业务系统支持两种双录模式,一种是整合模式,投资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系统办理顺序指引完成视频录制,双录嵌套在具体的业务办理环节之中。另一种是分离模式,业务办理与视频录制分开进行,柜员通过一柜通“投资者双录”菜单先行为投资者录制视频,投资者临柜办理业务时,柜员将已审核的视频上传并与业务流水进行匹配。
2021年,智能柜台上线后,我司引入了音文转写等AI能力,实现了双录全程语音引导及投资者问答的语音识别。同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查强化投资者的身份识别,从而使双录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融资融券部要求分支机构设立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专区,并在该区域进行双录。
自查期内,公司对投资者双录视频实行逐一审核制度。一方面,运营管理总部开展业务质检,抽查双录业务,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提示、暗示、诱导、欺骗投资者,或推荐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服务等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融资融券部同步对该类客户的双录视频逐一审阅,同样未发现上述不规范情形。
五、适当性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一柜通、非现场开户和受理端已于2017年7月1日全面上线适当性功能,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我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于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动态测评及查询,功能完备。公司适当性管理账户业务系统,已根据监管和业务要求做好适当性控制。一柜通和受理端业务在开户、账户登记、风险测评、权限开通、理财产品销售和专业投资者认定等业务中,均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匹配(投资者风险测评等级和业务风险等级进行匹配),业务办理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痕,且通过全程录制投资者签署过程,确保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自2023年2月28日起,经纪业务投资者办理新开户(含信用账户)、权限开通(含信用业务相关权限)、产品购买等业务时,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与办理业务或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的,我司将拒绝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或购买相关产品。账户、交易等系统进行校验及控制。网上开户已满足适当性要求,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环节:
1.风险测评环节: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系统勾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方式,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涵盖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方面。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评分结果(百分制),对照风险承受能力评分表,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进行划分。非现场开户业务风险等级定义为中风险,非现场开户环节系统控制投资者必须进行风险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适当性匹配。
2.适当性匹配环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已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只有适当性匹配的投资者才可以参与相关业务。2月28日起,非现场开户风险承受能力是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投资者可以参与,谨慎型、保守型和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禁止开户。
2月28日前,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我司会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评估结果为匹配的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适当性评估结果为不匹配的投资者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留痕。
股票质押业务权限和约定购回业务权限均是临柜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权限开通可通过临柜和见证方式办理,均未开通手机开户等网上开户办理方式。办理业务的一柜通、受理端、手机预约开户系统已根据各项业务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进行了部署。
所有信用业务均在风险测评后以系统对话框的形式告知投资者最新的风险测评等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与业务要求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系统以对话框的形式告知客户,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开立账户/权限业务通过无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统一存档管理,通过有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须通过影像系统上传留档。
自查期内未发现适当性管理数据、录音、录像等数据发生遗失、匹配错误等情况。
六、存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情况
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后,每日日终我司将对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投资者最新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若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我司将主动向投资者揭示不匹配的风险;对于投资者风险等级调整后,按照公司适当性制度要求被限制或禁入相关服务的,我司将对投资者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
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变为保守型最低类别,我司将禁止此类投资者参与所有适当性业务,并对这类投资者的所有账户增加相应的限制。在自查期内,我司共对21户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账户进行了处理,增加了账户限制。
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时,我司将根据投资者的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其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进行提示。在投资者的风险测评有效期到期前,我司也将根据投资者的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其进行重新匹配,并通过短信进行提示。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因业务涉及的客户均为专业投资者,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故在自查期内,未出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形。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每日日终将风险等级有变化的客户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回访电话等方式告知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调整信息,且调整后风险承受能力已不符合相关业务适当性管理要求,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已降至保守型(最低类别)的,应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2024年10月起新增融资融券负债展期条件判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为“激进型”或“积极型”且风险测评未过期,即对于适当性不匹配和风险测评过期的不予展期。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至少每年对交易对手进行一次资质复核,对于资质复核超过一年、客户提供证件或授权书不在有效期的,管理系统提示持续尽调状态异常,关闭交易权限。
七、适当性匹配管理情况
我司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分值,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级分为: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对于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我司将其划分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我司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时,投资者需确定并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相匹配时,禁止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我司各系统禁止客户办理适当性相关业务,并对账户增加限买控制。此外,专业投资者豁免适当性匹配。
投资者通过我司系统办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时,我司会通过系统对话弹框以及电子、纸质、无纸化的方式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告知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客户对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选择的题目选项、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我司会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匹配的客户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告知客户相关适当性评估结果。客户签署的相关协议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等级均为中高风险。所有办理新业务、后续管理的投资者均须进行新版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风险测评,风险等级匹配的投资者要求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对于保守型、谨慎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系统进行拦截,不允许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测评时投资品种未勾选上述四项业务、年龄在70周岁(含)-75周岁(含)的投资者须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对于75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原则上不得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如投资者有强烈的开通意愿,分支机构应发起OA申请,将分支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客户承诺函、家属知情同意书等申请材料作为附件提交,经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其办理。
八、产品适当性管理情况
(一)经纪业务金融产品代销
我司在了解产品过程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产品管理人设立信息、股权架构、经营治理、投资管理、合规风控等情况;金融产品的基本性质、产品结构、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同类产品过往投资业绩及回撤等信息。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并结合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特点,在为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划分风险等级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新闻报道、研究报告、投顾资讯产品、基于算法及大数据分析下提示、音视频类课程等。
2.内容及风险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基金、股票、期货、期权、结构化产品等,对其标的的评估参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东海证券主要证券服务项目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参照表》。
3.资讯内容的可理解性指因标的物结构复杂、不易估值、语言晦涩、表述歧义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内容。
在评估和划分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风险等级时,除以上因素外,还将考虑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所涉及内容的特有风险特征,如跨境因素、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内容、其他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涉及投资组合的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应当按照其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4.基于投资顾问的组合类产品(如模拟组合)评估定级参照上表执行。组合标的涉及股票权益类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3;组合标的涉及衍生品类(如期权)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4。
对涉及投资组合或者资产配置的产品,按照产品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查期内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比例为100% 。对代销产品,向投资者披露代销产品的实际投资标的和潜在风险,亦提供产品特别提示函要求投资者填写。我司制定了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要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给予更多的考虑时间、增加回访、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等)。
(二)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制定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产品经理依据产品的不同类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其他类)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后,产品经理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细则》中《产品风险评级表》在产品初始得分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评分。
2. 客户评级和客户告知
根据直销及单一客户评级调查问卷结果,将直销及单一客户划分为低风险(含最低类别)、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在客户完成问卷后,及时将评级结果告知客户,并将适当性匹配意见反馈给投资者。
3. 高风险产品的适当性管理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资产管理部及代理推广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等级的资管计划时,履行下列程序:(1)依据资管部提供的特别风险告知文本,以书面方式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风险警示,该告知文本应完整揭示资管计划的详细信息、重点特征和风险,资管计划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2)对购买高风险等级资管计划的普通投资者至少增加一次回访,进一步了解投资者是否了解相关风险,是否为本人购买等。
2025年上半年度,资产管理部未发行高风险产品。
九、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情况
2025上半年,公司积极开展适当性管理相关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投资者普及适当性管理知识,依托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平台优势,公司在投教网站开辟“适当性管理”专题栏目。该栏目系统公示监管制度、内部规范及年度工作报告等核心文件,通过结构化知识图谱与动态更新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合规信息查询服务,显著提升了适当性管理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了投资者对业务规则的理解与认知。
公司各业务部门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工作,为切实提升员工对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规则及实操要求的掌握程度,保障业务合规开展,积极组织开展了多场次、多层次、针对性强的适当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实际需求,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解读、业务操作规范、风险案例警示、合规义务履行等多个方面,参与人员覆盖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相关岗位人员及合规管理人员等,形成了全面化、常态化的培训机制。
综述: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强化内部培训、深化投资者教育、完善管理机制等举措,在适当性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员工合规意识与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的认知度和配合度持续增强。但同时也需清醒认识到,部分业务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仍有提升空间,培训覆盖的深度与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下半年,公司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持续优化改进,一方面巩固现有培训与投教成果,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另一方面健全常态化自查与动态调整机制,从严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业务合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