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09:58:02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
在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监管要求日益趋严的大背景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成为证券机构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作为市场参与者,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刻认识到,落实规范的适当性管理不仅是依法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更是筑牢投资者信任基石、促进市场公平健康运行的坚实基础。秉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对2025下半年适当性管理执行情况展开了系统、细致的自查工作,旨在全面审视业务流程,严守风险关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现将自查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制度基础,公司将体系建设作为关键抓手,着力构建一套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的制度框架。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导向及市场创新动态,对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动态评估与迭代完善。通过专题研讨、跨部门意见征询及合规风险评估等方式,不断推动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确保其既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又能有效适配证券市场发展实际。根据自查结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制定并修订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共27项,内容涵盖投资者分类评估、产品与服务风险等级划分、销售环节全过程管控等重点领域,形成了覆盖全面、层级清晰、衔接有序的制度体系,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落实
为系统推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公司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为统领,建立了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的管理架构。该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各业务条线在适当性管理中的定位与责任,构建了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的责任传导链条。各部门依据该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属性和操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管理规范与操作流程,明确投资者分类的标准、方法与实施步骤,确保适当性管理要求嵌入业务开展全过程,实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在业务执行层面,公司严格遵循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依托专业化的评估体系与工具,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实施科学评价与分级。同时,基于全面评估产品与服务的结构、流动性、复杂性等多重因素,对其进行审慎的风险等级划分。通过建立并运行严谨的产品风险与投资者承受能力匹配机制,公司确保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水平相适应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在业务源头有效防范不当销售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在持续运行与完善方面,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分类与产品风险分级结果定期归集与分析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深入挖掘,公司能够及时发现适当性管理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并据此对管理策略与操作流程进行动态优化。这一机制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适当性管理体系与监管要求的持续同步,更切实强化了其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中的核心作用,同时也为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构建市场声誉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组织保障方面,公司明确由运营管理总部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推动与跨部门协同。运营管理总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各相关业务条线及分支机构,确保适当性管理要求全面落地、有效执行。
针对涉及多部门的重要管理事项,运营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召开公司适当性管理专项会议。会议召集运营管理、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固定收益、融资融券、衍生产品、债券发行与交易、金融科技及合规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会,通过充分研讨与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经各成员部门负责人会签确认后,作为后续执行与跟进的重要依据,确保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与执行力。各部门在统一部署下,依据职责分工紧密协作,形成了前后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保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各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协调、配合组织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活动等;负责公司各类证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适当性管理规范、岗位培训等;负责各项证券业务的投资者分类及适当性匹配等相关工作。
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代销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及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直销柜台和单一资管计划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工作。
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负责本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中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发行承销阶段的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参团承分销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衍生产品部负责统筹管理权益类及商品类场外衍生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其中,内嵌衍生品浮动收益凭证的适当性管理工作由相应负责的销售部门(经纪业务总部或衍生产品部)对投资者分别进行适当性管理;综合业务部协助督促自营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履行适当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
融资融券部:负责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转融通业务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金融科技部:负责适当性管理数据库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的建设、接口、测试和运行维护等。
债权业务条线:负责由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的销售及发行认购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证券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了解(核实)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以及临柜双录、管理相关档案等;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组织开展适当性管理宣传、培训等。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与执行效能,公司从各相关业务部门选拔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骨干人员,组建了跨部门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该小组汇聚了公司在各业务领域的专业力量,凭借成员深厚的实务积累与综合研判能力,成为系统推进、深化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核心支持团队。
该工作小组建立了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在管理流程上,凡涉及跨部门业务的重要事项,如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等级认定等,均需提交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审议。会上,小组成员基于各自专业领域展开充分讨论,深入交换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按程序报送公司管理层审批,获准后方可进入实施环节。该流程确保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可操作性,有力推动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开展。
三、投资者分类评估与差异化保护
公司严格遵循《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全面履行投资者信息了解义务。依据办法规定,公司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并在业务全流程中,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揭示、产品匹配等方面予以重点保护,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倾斜性安排。
为落实精细化分类管理,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依托公司统一的评估体系,对普通投资者的收入稳定性、资产与负债结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及诚信记录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科学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风险等级投资者的特点,提供相匹配的产品推荐与服务安排,确保其参与的投资活动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错配,有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经纪业务条线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投资者分类分级实施细则》,公司将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两类。针对普通投资者,公司在信息告知、风险提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依据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进一步细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C1保守型(包含C1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以划分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未按适当性管理规定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或测评结果已超过24个月的存量投资者,无论通过现场还是非现场渠道,均不得办理产品购买、业务及权限开通等适当性业务。对于“C1保守型最低类别”投资者,公司各渠道均禁止其办理适当性业务,并要求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买入限制的设置。就专业投资者而言,公司默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5激进型,在办理适当性业务时可豁免适当性评估、双录等程序。
依据普通投资者与信用业务的适当性匹配规范,在自查过程中,未出现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及C3稳健型的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形;同时,也未出现为反洗钱等级为中高风险及以上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业务,均按要求签署了《风险自担承诺书》;75周岁以上投资者新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已按照制度要求发起OA申报,并经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投资者办理。
对于参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的投资者,均依照制度规定开展了专项基础知识测评、实施了专项投资者教育,且符合投教“双录”关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细则的要求。
(二)固定收益条线
固定收益部交易对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根据《办法》及配套指引,以上均属于专业投资者,因此固定收益业务涉及的客户等级仅有一类,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
(三)股权业务条线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分类标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情况,将专业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A类、专业投资者B类、经申请的专业投资者C类;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投资银行部的全部产品或服务,普通投资者原则上应当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银行部的产品或服务。
股权业务条线项目组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内容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风险评估的量化指标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列示,项目等级划分按照《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在自查期间,投资银行部下属资本市场部对投资者适当性内部制度、人员配备、存量客户纳入适当性管理情况、学习培训宣传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投行股权业务条线已建立完备的内部制度,并与现行最新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人员配备合理,设置了适当性专员对相关事项进行对接管理;自查期间不存在存量客户风险承受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况;股权业务条线定期组织会议对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培训。
(四)债权业务条线
我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的投资人推介相应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时,确保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风险事项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确认具有相应投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条线部门主要从事债券承销业务,产品承做发行过程中根据外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并留存相关材料作为工作底稿。
我司投资人认购单中列明“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并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该部分签署比例为100%。
依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债券市场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可认购及交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此外,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公司严格遵循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要求,向相应投资者推介适配债券。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者要求购买与其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不匹配债券的情形。各业务部门销售人员督促投资人按簿记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要求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债权业务条线相关发行人员对投资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部严格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产品与投资者适配管理,全面落实适当性要求。目前已建立7项配套制度,涵盖产品创设、风险评级、销售管理等全流程。其中,由于业务调整,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销售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已发起修订流程。
人员配置上,由部门负责人统筹部署,合规风控团队、产品开发团队、市场营销团队、运营保障团队参与负责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适当性专员负责组织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合规专员主要负责指导适当性业务开展及代销协议审核等工作;产品开发团队负责产品风险评级、代销协议起草等事宜;市场营销团队负责产品销售及具体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工作;运营保障团队负责直销柜台客户适当性相关工作和相关档案管理。
(六)场外衍生品业务条线
已制定场外衍生品业务操作指引、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及交易对手准入标准手册,明确交易对手须为专业投资者,且需满足净资产、金融资产规模、投资或管理经验等对应准入条件,准入阶段已充分向交易对手揭示风险。
由产品运营岗负责材料搜集整理归档,产品设计岗承担业务介绍及适当性培训工作,业务人员对投资者真实交易目的进行评估留痕,交易对手准入材料经衍生产品部及自营分公司综合业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交易,同时强化穿透式管理与关联关系、敏感交易等复核工作;反洗钱管理岗在准入环节开展核查及风险初评,交易环节监控可疑交易并及时处理上报。
对交易对手实施年度资质复核,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的将限制账户状态及交易权限;对参与交易的产品,按不少于一季度一次的频率监测规模,确保符合适当性要求;对一般机构除年审外,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监测。
业务开展不涉及“双录”、适当性管理系统应用,以及债券、主板股票等相关业务;客户均为合规签署相关文件的专业投资者,业务开展严格遵守适当性管理要求,未发生客户投诉及违规情形。
(七)机构业务条线
公司机构业务部严格遵循《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化交易系统使用申请及准入管理指引》等内部制度,负责专业化交易系统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在内部制度方面,机构业务部已建立健全与适当性管理相关的内部制度,核心规则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化交易系统使用申请及准入管理指引》。该指引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确保了制度内容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最新要求保持一致,满足当前的业务管理需求。指引中明确了客户风险分类的标准及特别保护性客户的认定标准与具体保护措施。
在人员配备方面,机构业务部已建立明确的适当性管理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部署,由合规专员兼任适当性管理专员,总体负责机构部适当性相关工作的安排、内部培训组织及适当性自查;产品支持人员则负责对机构客户申请专业化交易系统的适当性准入材料进行审核。
在业务执行层面,机构业务部已在制度中规定了适当性条款,并明确专业化交易系统业务相关的投资者准入标准。经自查,在2025年下半年自查期间内,不存在风险承受等级不匹配的机构投资者使用专业化交易系统的情形。
报告期内,机构业务条线未有新业务开展,亦不存在未履行适当性要求的业务种类。未发生涉及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客户投诉。
四、双录工作执行情况
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均配备了至少一台双录设备。为确保双录工作的质量,有条件的分支机构设立了独立的双录室。对于部分因场地条件受限的网点,采用了在柜台的业务机上直接进行双录的方式。
目前账户业务系统支持两种双录模式,一种是整合模式,投资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系统办理顺序指引完成视频录制,双录嵌套在具体的业务办理环节之中。另一种是分离模式,业务办理与视频录制分开进行,柜员通过一柜通“投资者双录”菜单先行为投资者录制视频,投资者临柜办理业务时,柜员将已审核的视频上传并与业务流水进行匹配。
2021年,智能柜台上线后,公司引入了音文转写等AI能力,实现了双录全程语音引导及投资者问答的语音识别。同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查强化投资者的身份识别,有效提升了双录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融资融券部要求分支机构设立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专区,并在该区域进行双录。
在自查期内,双录涵盖的业务范围包括创业板权限开通、创业板补签申请、风险警示权限开通、港股通权限开通、北交所合格投资者、股东账户登记、股东账户开户、股转合格投资者认定、基础设施基金交易权限开通、受理开户、集中交易开户、股东交易权限开通、一挂多股东登记、科创板权限开通、可转债、定向可转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券专业投资权限申请、投资者风险测评、两网退市板块权限开通、退市整理交易权限开通、金融理财产品购买、期权业务开通、专业投资者转化、融资融券开通、转融通出借业务等。
公司对投资者的双录视频实施逐一审核制度。一方面,由运营管理总部对业务进行质检,抽查双录业务,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提示、暗示、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或向投资者推荐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服务等不规范情形。另一方面,融资融券部对自查期内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双录视频逐一审核,未发现上述不规范情形。
五、适当性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一柜通、非现场开户和受理端已于2017年7月1日全面上线适当性功能,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我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于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支持投资者适当性动态测评与查询。公司适当性管理账户业务系统,已根据监管和业务要求做好适当性控制。一柜通和受理端业务在开户、账户登记、风险测评、权限开通、理财产品销售和专业投资者认定等业务中,均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匹配(即投资者风险测评等级与业务风险等级进行匹配),业务办理过程通过录音录像留痕,且通过全程录制投资者签署过程,有效确保满足适当性管理要求。
自2023年2月28日起,经纪业务投资者办理新开户(含信用账户)、权限开通(含信用业务相关权限)、产品购买等业务时,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与办理业务或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的,我司将拒绝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或购买相关产品。账户、交易等系统进行校验及控制。
网上开户环节亦已全面落实适当性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环节:
1.风险测评环节: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系统勾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方式,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涵盖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方面。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评分结果(百分制),对照风险承受能力评分表,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进行划分。非现场开户业务风险等级被定义为中风险,非现场开户环节系统控制投资者必须进行风险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适当性匹配。
2.适当性匹配环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已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仅适当性匹配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相关业务。2023年2月28日起,非现场开户风险承受能力是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投资者可以参与,谨慎型、保守型和保守型(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禁止开户。
2023年2月28日前,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公司已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评估结果为匹配的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适当性评估结果为不匹配的投资者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留痕。
股票质押业务权限和约定购回业务权限均需临柜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权限开通可通过临柜和见证方式办理,均未开通手机开户等网上开户办理方式。办理业务的一柜通、受理端、手机预约开户系统已根据各项业务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进行了部署。
所有信用业务均在风险测评后以系统对话框的形式告知投资者最新的风险测评等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与业务要求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系统以对话框的形式告知客户,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开立账户/权限业务通过无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统一存档管理,通过有纸化流程办理的表单须通过影像系统上传留档。
自查期内未发现适当性管理数据、录音、录像等数据发生遗失、匹配错误等情况。
六、存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情况
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后,每日日终公司将对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投资者最新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若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将主动向投资者揭示不匹配的风险;对于投资者风险等级调整后,按照公司适当性制度要求被限制或禁入相关服务的,公司将对投资者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
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变为保守型最低类别,我司禁止投资者参与所有适当性业务,对此类投资者的所有账户增加相应限制。自查期内 对保守型最低类别账户增加了限制。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会根据投资者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进行重新匹配并进行短信提示,在投资者风险测评有效期到期前,也会根据投资者业务权限开通情况及产品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进行重新匹配并进行短信提示。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因业务涉及的客户均为专业投资者,且不存在投资者分类需要调整的情形,故在自查期内,未出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情形。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每日日终将风险等级有变化的客户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汇总比对,并通过短信、回访电话等方式告知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调整信息,且调整后风险承受能力已不符合相关业务适当性管理要求,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已降至保守型(最低类别)的,应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2024年10月起新增融资融券负债展期条件判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为“激进型”或“积极型”且风险测评未过期,即对于适当性不匹配和风险测评过期的不予展期。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至少每年对交易对手进行一次资质复核,对于资质复核超过一年、客户提供证件或授权书不在有效期的,管理系统提示持续尽调状态异常,关闭交易权限。
七、适当性匹配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分值,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级分为: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对于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公司将其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公司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时,投资者需确定并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相匹配时,禁止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保守型(最低类别)的,公司各系统禁止客户办理适当性相关业务,并对账户增加限买控制。此外,专业投资者豁免适当性匹配。
投资者通过公司系统办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时,公司会通过系统对话弹框以及电子、纸质、无纸化的方式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告知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客户对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选择的题目选项、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投资者办理适当性业务(购买产品或开通服务)时,公司会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性匹配,并要求适当性匹配的客户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告知客户相关适当性评估结果。客户签署的相关协议均通过系统进行留痕。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等级均为中高风险。所有办理新业务、后续管理的投资者均须进行新版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风险测评,风险等级匹配的投资者要求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对于保守型、谨慎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系统进行拦截,不允许开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测评时投资品种未勾选上述四项业务、年龄在70周岁(含)-75周岁(含)的投资者须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对于75周岁以上的投资者原则上不得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通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信用账户科创板、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企业债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如投资者有强烈的开通意愿,分支机构应发起OA申请,将分支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客户承诺函、家属知情同意书等申请材料作为附件提交,经分支机构负责人、融资融券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其办理。
八、产品适当性管理情况
(一)经纪业务金融产品代销
我司在了解产品过程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产品管理人设立信息、股权架构、经营治理、投资管理、合规风控等情况;金融产品的基本性质、产品结构、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同类产品过往投资业绩及回撤等信息。
20 | 过往业绩 | 1-4 分 |
21 | 历史波动程度 | 1-4 分 |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并结合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特点,在为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划分风险等级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新闻报道、研究报告、投顾资讯产品、基于算法及大数据分析下提示、音视频类课程等。
2.内容及风险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基金、股票、期货、期权、结构化产品等,对其标的的评估参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东海证券主要证券服务项目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参照表》。
3.资讯内容的可理解性指因标的物结构复杂、不易估值、语言晦涩、表述歧义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内容。
在评估和划分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风险等级时,除以上因素外,还将考虑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所涉及内容的特有风险特征,如跨境因素、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内容、其他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涉及投资组合的资讯产品及信息服务,应当按照其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4.基于投资顾问的组合类产品(如模拟组合)评估定级参照上表执行。组合标的涉及股票权益类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3;组合标的涉及衍生品类(如期权)的,风险等级不低于R4。
对涉及投资组合或者资产配置的产品,按照产品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查期内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比例为100% 。对代销产品,向投资者披露代销产品的实际投资标的和潜在风险,亦提供产品特别提示函要求投资者填写。我司制定了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要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给予更多的考虑时间、增加回访、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等)。
(二)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制定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产品经理依据产品的不同类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其他类)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确认产品的初始得分后,产品经理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细则》中《产品风险评级表》在产品初始得分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评分。
根据直销及单一客户评级调查问卷结果,将直销及单一客户划分为低风险(含最低类别)、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在客户完成问卷后,及时将评级结果告知客户,并将适当性匹配意见反馈给投资者。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资产管理部及代理推广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等级的资管计划时,应履行下列程序:(1)依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特别风险告知文本,以书面方式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风险警示,该告知文本应完整揭示资管计划的详细信息、重点特征和风险,资管计划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2)对购买高风险等级资管计划的普通投资者至少增加一次回访,进一步了解投资者是否了解相关风险,是否为本人购买等。
九、科创成长层专项业务自查
为确保“科创成长层”推出后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协同相关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业务风险特征,及时修订并发布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科创成长层”股票相关业务纳入公司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覆盖完整、依据充分。
根据公司适当性管理规则,已对“科创成长层”股票设定产品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与业务风险特征相匹配,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相应配置。投资者首次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已开展科创板交易权限,并单独签署《科创成长层股票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无法进行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
公司一柜通、网上交易及移动端系统均已支持科创成长层权限开通、风险揭示书电子签署及适当性匹配控制,相关协议签署、风险测评及双录资料均按规定实现系统留痕。自查期内未发现数据错配或遗失情况。
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已组织全体分支机构运营人员开展“科创成长层”业务专项培训,内容涵盖适当性要求、操作流程与风险揭示要点。督促分支机构结合主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向客户充分揭示科创成长层股票投资风险。
十、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情况
2025年下半年,公司持续深化适当性管理相关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适当性管理重要知识与规范要求。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的平台资源,在投资者教育网站中设立“适当性管理”专门板块。该板块集中展示监管要求、公司内部制度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关键信息,并依托知识体系梳理与内容动态维护,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系统的合规信息查阅渠道,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公开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深入理解相关业务规则。
公司各业务条线及分支机构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落地执行,为全面提升员工对适当性管理制度、操作细则及实务要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开展符合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聚焦的适当性管理专题培训。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围绕政策法规内涵、业务流程标准、典型案例剖析、合规职责落实等重点方向设计培训内容,覆盖前中后台相关岗位人员及合规风控骨干,逐步建立起全覆盖、常态化的培训体系与学习机制。
2025年下半年,公司围绕适当性管理要求,着力强化内部培训体系建设,持续丰富投资者教育形式,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整体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员工合规履职意识与业务执行能力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的理解和配合程度也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也认识到,在部分业务操作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内部培训的覆盖范围与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展望未来,公司将以本次自查为重要抓手,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系统性改进。一是巩固与深化已有培训成果和投教成效,探索创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与动态优化机制,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业务在合规框架下实现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