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e课堂】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

2021-08-04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杨润曦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的约定,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影响股票交易正常秩序。

根据《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监控阀值(130%的;(260%的;(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

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
1)连续10 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 (-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

属于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虚假申报,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且撤销申报(超过50%)、反向申报等行为,以引诱或者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的;
2)拉抬打压,导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
3)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4)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
5)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6)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上交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重要提示:

根据《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上交所对异常波动的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10分钟)的措施和自律管理。

根据《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上交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结合申报数量和频率、股票交易规模、市场占比、价格波动情况、股票基本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和市场整体走势等因素,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认定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对相关交易账户纳入重点监控,直至采取限制交易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上报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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