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证监会发布指数基金产品募集运作指引,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指数基金,是指以跟踪标的指数或者基准业绩表现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产品。一般包括股票指数基金、债券指数基金、商品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应当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明有关指数的编制方法,以及可供投资者免费查询指数信息的途径。并应当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充分揭示该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指引要求,标的指数应能准确反映投资方向,成份券代表性强、成份券分布广泛、成份券流动性良好、市场容量充足且持续运行平稳等。
指数编制机构,要求其专业能力、财务实力、公司治理、技术资源等方面能持续有效保障指数正常运行。同时,对联合编制机构,要求应是指数编制策略或者专有数据提供方,其资产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或者数据处理能力等被市场广泛认可等。
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负责制定上市交易指数基金相关业务规则,并对上市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实行自律管理。
咨询 投诉 帮助热线
95531 / 400 8888 588
service@longone.com.cn
021-50498871
累计访问量次
版权声明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热线:12386 本网站已支持 技术支持:常州昊视科技
网站备案号 Copyright @ 2014 DONGHAI SECURITIES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3631号-1
联系我们
投教基地联系方式:
021-20333915、021-20333976
版权声明
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