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知识 | 什么是回购协议

2020-06-24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国融证券投教基地


定义




回购协议是卖出一种证券,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再购回该证券的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当中央银行购入商业银行或证券经纪商持有的证券时,全社会的流动性便增加了; 反之,当商业银行或证券经纪商再购回该证券时,全社会的流动性将恢复到其原先的水平。中央银行证券回购交易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在15天之内。因此,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对全社会的流动性进行短期调节的手段。回购交易也可能发生在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非金融机构之间。这时的回购交易是各经济单位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手段之一。回购交易的标的物通常是国家债券,尤以短期国库券为主。

概述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在我国的回购协议市场交易一般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等。

由于回购协议的交易双方都存在一些风险,因此交易通常在相互高度信任的机构间进行,并且期限一般很短。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中可写明提供资金的数量同提供的证券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个差额—保证金。

回购协议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证券的卖出与购回采用相同的价格,协议到期时以约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费用;另一种是购回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其差额就是即时资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回购协议是由借贷双方鉴定协议,规定借款方通过向贷款方暂时售出一笔特定的金融资产而换取相应的即时可用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价格购回这笔金融资产的安排。其中的回购价格为售价另加利息,这样就在事实上偿付融资本息。

回购协议有两种:一种是正回购协议,是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协议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出售的证券,从而及时获取资金的行为;另一种是逆回购协议,是指买入证券一方同意按照约定期限和价格再卖出证券的协议。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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