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教专栏(七)| 了解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下)

2019-04-08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第六期节目中,我们就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给大家做了介绍,那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具体标准又是如何认定的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是如何认定的呢?

关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方面,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包括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具体来看,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另一方面,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在以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哪些资产是可以计入投资者资产的呢?

首先,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一是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二是公募基金份额;三是债券;四是资产支持证券;五是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六是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其次,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可计入投资者资产的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再次,资金账户内下列资产可以计入投资者资产:一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二是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可计入投资者资产;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此外,在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还应满足24个月的证券交易经验,那证券交易经验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关于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前,还有哪些需要了解的事项呢?

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境内法律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在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前,还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如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将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或者买入委托。

还要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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