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禁新设政府融资平台,中央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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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财政部通报了八起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重申了2021年12月1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于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情况的介绍。要点如下:

1、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

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

2、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

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依法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合理分担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坚持分类审慎处置,纠正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当中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3、支持上海、广东等地区分批推进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

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广东省等经济体量大、财政实力强的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财政部将支持上述地区分区分批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为全国其他地区全面化解隐性债务提供有益探索。

4、目前没有中央债置换地方债的安排

有些国家做过这样的事情,效果并不好,我们目前没有这样的安排。

5、1.46万亿专项债限额已提前下达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已向各地提前下达了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46万亿元。

6、专项债额度向项目施工条件好的地方多分

原则上省级政府年底前要将提前下达的额度全部分配到市县,额度分配要与市县明年一季度可实施项目的情况相匹配,要与审核确认的项目相对应,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多的地方适当多分。

7、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明年一季度发行使用

尽快将提前下达额度对应到项目上,今年年底前就着手编制发行计划,确保明年一季度有相当数量的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8、专项债重点支持九大方向

关于2022年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方向,主要体现在三个聚焦:

第一,要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

第二,要聚焦重点方向。2022年专项债券重点用于9大方向:一是交础设施,二是能源,三是农林水利,四是生态环保,五是社会事业,六是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七是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八是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九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第三,要聚焦重点项目。要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项目,以及纳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还要加大对水利、城市管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9、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详细分析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情况,各级财政部门也将融资收益平衡作为审核把关重点,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得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库,也不得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在后续监管时,动态跟踪监测专项债券项目的融资收益平衡情况。如果专项债券对应的基金收入因为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从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进行弥补,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0、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

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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