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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题】五部门联手,规范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

近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同时也强调,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由于校园贷款市场广阔,学生群体的资金需求持续存在 加之大学生群体缺乏辨识能力,容易落入诱导宣传陷阱,使得违规校园贷屡禁不止。因此,文件提出“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完善帮扶求助工作机制”以及“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点”三项措施,既可以防范事前风险,也体现出人文关怀,能够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做好对相关政策的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是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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