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2023-02-20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23〕4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注册制下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9〕3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docx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起草说明.docx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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