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2023-02-20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6号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2月17日
附件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pdf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6号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2月17日
附件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