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2019-10-21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19〕101号


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现予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证券公司应相应更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各相关市场参与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9年修订)》(详见附件)自2019年10月28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其有关风险,并要求其签署包含修订后必备条款的风险揭示书;对于已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补充揭示相关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9年修订).docx



学习笔记

2016-10-10
标题
0/10
笔记内容 全部笔记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