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合格投资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02-21 来源:东海证券关于加强合格投资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3.1.22)
发文字号:上证会字〔2013〕4号
颁布日期:2013年1月22日
实施日期:2013年1月22日
各会员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在债券市场及相关创新业务中实施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会员通过本所会籍系统报送合格投资者信息,用于前端控制及交易监管等事宜。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要求,切实防范业务风险,请各会员单位在现有报送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填报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所市场开展以下业务的会员,除通过本所会籍系统进行信息报送之外,还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本所报送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
(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转让业务;
(四)债券市场业务;
(五)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其他业务。
二、会员报送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一)股东账号;
(二)账户名称;
(三)客户联系方式(个人客户姓名、机构客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四)本所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三、会员应当按照以下路径及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向本所报送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
(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合格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SSE网站”)――会员公司专区――业务办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办理――报价回购证券交易合格投资者账户联系信息申报。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合格投资者:SSE网站――会员公司专区――业务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办理理――约定购回证券交易合格投资者账户联系信息申报。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合格投资者:SSE网站――债券专区――账户报备――私募债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报备――私募债合格投资者账户联系信息申报。
(四)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SSE网站――债券专区――账户报备――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报备――专业投资者账户联系信息申报。
其他有关业务的合格投资者信息报送路径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会员应当于2013年1月25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本所报送已有合格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并于每个月的前10个交易日内,报送新增合格投资者的基本信息。会员通过本所会籍系统进行的信息报送要求保持不变。
联系电话:021-68800142。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报送格式
1. 数据格式
所有数据均为电子格式。
2. 数据传输内容
批量上传文件中如存在校验不通过的记录,则整个批量文件上传失败,本次批量报备无效。
3. 命名规则
hgtzz_infoYYYYMMDD.txt(文件名大小写敏感)
其中,hgtzz为“合格投资者”的简称;YYYY表示年份,MM表示月份,DD表示日期,该日期为申报日期(交易日期)。
注:1)报送时间交易日9:00-16:00;
2)日增量报送方式;
3)同一个账号在一个文件中只能出现一次;
4)可多次报送,相同账号出现在多批次申报中,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Ø 文件内容与格式
每个字段以“|”分隔,定长字段,左对齐右补空格;文件中每一行必须严格按照接口约定,不容许空行;行结束不需要“|”分隔符;每行以十六进制“0xA”字符结束。顺序如下表:
字段内容 | 长度 | 备注 |
股东账号 | C10 | 不可空 |
账户名称 | 不定长 | 不可空 |
联系人姓名 | 不定长 | 可空 |
联系人手机 | 不定长 | 可空 |
传真 | 不定长 | 可空 |
Email地址 | 不定长 | 可空 |
通讯地址 | 不定长 | 可空 |
邮政编码 | 不定长 | 可空 |
固定电话 | 不定长 | 可空 |
备注1 | 不定长 | 可空,预留字段; |
备注2 | 不定长 | 可空,预留字段;末尾不需要“|”分隔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