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伦通来了——投资境外市场再不是一件难事,有A股账户就可以!

2018-11-02 来源:东海证券

 1、什么是沪伦通?

重要概念一  沪伦通,即上交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简称“伦交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下称DR)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根据规则,符合条件的两地证券经营机构可以直接到对方市场开立证券和资金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从事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

存托人主要发挥了境外基础股票和境内存托凭证之间“转换器”的作用。将基础股票转换为DR,或将DR转为基础股票。

 

2沪伦通标的企业CDR上市的条件

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大于200亿人民币。

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

申请CDR不少于5000万份,且市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CDR的独立交易规则

独立交易代码:651XXX。

交易报价:在竞价交易制度下引入竞争性做市商的混合交易机制。

上市首日开盘定价:以伦交所前一日收盘价+人民币兑英镑的当日汇率,再按CDR的转换比例折算后计算开盘价。后续交易以本地开盘价交易,适用上交所常规交易的开盘定价规则。

涨跌幅:按上交所方案规定,一般交易日适用涨跌10%的规定,如果遇上连续7日(含)以上的长假,开市的首日按涨跌20%。

行情发布: 独立发布行情,不纳入上证综指交易统计范围。

衍生类业务: 允许参与大宗交易,暂不允许进行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等业务。

 

4、个人投资者参与CDR交易的方式和门槛

采用人民币交易和结算,投资者只要开立了上海A股证券账户,同时指定交易即可。不能使用信用账户交易。

沪伦通下CDR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事项,由上交所在业务规则中进行明确。试点初期,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申请参与沪伦通下CDR投资。

申请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参照沪港通的资产认定标准,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

(三)不存在境内法律、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此外,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应当签订存托协议,并通过适当性评估,接受相应的知识水平测试,签署CDR风险揭示书,以充分揭示CDR的交易风险事项。

 

CDR产品参照中高风险R4级别分类,对应积极型C4级(含)以上投资者,可以直接开通权限。稳健型C3级(含)以下投资者,需要追加风险评估和风险揭示并签署确认。不接受保守型C1级投资者的权限申请。

 

5、沪伦通包括东、西两个业务方向

沪伦通采用存托凭证两地市场互相挂牌模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沪伦两所上市公司向对方的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提出相应的发行上市申请,积极参与东、西向业务。

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Chinese Depositary Receipt)。

目前,东向业务暂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发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资,即初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只能是公司存量股票生成的存托凭证。

重要概念二  CDR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伦敦市场)证券为基础证券在中国境内(上交所)发行和交易,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西向业务,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发行和挂牌全球存托凭证GDR(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借助沪伦通机制,中国公司可以通过发行GDR直接在英国市场融资。

重要概念三  GDR是由存托人签发、以沪市(中国市场)A股为基础在英国发行、代表中国境内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目前,伦交所上市的GDR企业共有116家,涉及26个国家和地区,新兴市场经济体居多,主要是母国的蓝筹公司,集中在金融、工业和IT。其中有中国石油(SNP.L),中国国航(AIRC.L)等12家中概股公司。

 

6、沪伦通的业务模式是如何运作的,与沪深港通有什么区别?

    沪伦通延用了沪港通的交易机制。区别是通过存托凭证(DR)在对方市场挂牌交易。

沪深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由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境内投资者的交易申报订单路由至境外交易所执行,并由两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为本地投资者提供名义持有人服务、代为持有境外证券并参与清算交收的互联互通模式。

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沪伦两地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到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存托凭证的模式。投资者参与存托凭证交易结算的模式与股票类似,同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沪伦通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间可以相互转换。利用基础股票和存托凭证之间的相互转换机制,打通两地市场的交易。

 

7沪伦通CDR的特别提示事项

CDR不适应中国境内公司法律,在公司治理和会计准则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上存在内容时间和语言上的差异,存在股东权利、行权的差异,存在退市机制差异。作为投资品种,CDR也不同于A股的交易机制,投资标的价值除交易风险外还存在分红延迟和汇率波动等风险。

 

8上交所与伦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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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交所和伦交所的市场环境和交易制度的差异,CDR交易不同于买卖A股,也不同于沪港通和深港通的业务模式和做法,存在跨市场交易的投资风险。表中上市公司数量和日均交易额,统计至20186月。

 

9、沪伦通下存托凭证发行上市适用哪些法律和规定?

东向业务遵循中国证券监管法律法规,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沪伦通下CDR发行上市、持续监管、本地交易和跨境转换的相关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8〕21号、《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第143号令】、《中英监管合作备忘录》、《上交所和伦交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第30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上交所规定的沪伦通下CDR的发行上市条件。

西向业务GDR发行上市、持续监管、本地交易适用英国市场相关规则。境内上市公司发行GDR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规定。首次发行转让存托凭证的120内不得转为境内基础股票。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认购的存托凭证36个月内部的转让。

 

10、CDR的一般业务规则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

中国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其他业务规则:包括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信息披露指引等。

 

11、CDR持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CDR持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是依法享有存托凭证代表的境外基础证券权益;二是通过存托人行使对基础证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获取现金分红、股份分红及其他财产分配,行使配股权,行使表决权等;三是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存托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CDR持有人主要通过存托人行使其权利,存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存托协议的约定,为CDR持有人行使权利提供相应服务。

 

12、DR与基础股票的跨境转换安排如何操作?

沪伦通东西双向业务都允许DR与基础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整个跨境转换由投资者、存托人、托管人以及跨境转换机构等市场主体协同完成。

“生成”过程——是指基础股票的持有人将基础股票交付存托人,由存托人根据存托协议的安排,办理存托凭证签发手续,在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地使基础股票持有人转为持有存托凭证的过程。

兑回”过程——是指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将存托凭证交回存托人后,由存托人根据存托协议的安排,办理存托凭证注销手续,并在基础股票的上市交易地将原签发的存托凭证交回转为持有基础股票的过程。

  对投资者而言,并不直接参与存托凭证的“生成”和“兑回”过程。

 

13、推出沪伦通的意义

沪伦通上线可以加快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资本市场发展与国际接轨,提升国内证券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投资者而言,为两地投资者提供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的便利机会,使境内居民在本地市场实现投资境外优秀上市公司(品种);对发行人而言,为双方进入对方市场融资提供便利机会。于中国境内A股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多一个渠道参与境外跨国融资和并购。

学习笔记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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