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宣传】识别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和套路

2022-06-09 10:02:11

一是许诺高额回报。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编造“致富”神话,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举报查处案例中,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三是虚假宣传造势。选择高档豪华办公地点,装点公司门面,或者虚假片面宣传国资背景,营造实力假象。貌似合法注册执照经营,实则没有获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资质。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甚至官员站台,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重金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故意混淆投资概念。比如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嘘成上市,把在境外一些股权交易场所挂牌混淆成上市,鼓吹销售原始股;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加大识别难度,欺骗广大群众参与出资。

五是利用熟人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骗取大家的信任,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强化自我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投资者仔细观察分析这些行为的背后,就不难识破其中的迷局。当有合理的投资理财需求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特别是不轻易相信所谓的保本“许诺”,不要被营销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要与银行、证券、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不把钱打给个人和没有金融业务许可的机构。主动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学习笔记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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