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专题】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证券活动不仅是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影响行业声誉,同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它们为什么会产生而且日益猖獗、屡禁不止?

其一、由于金融服务活动的跨时空、跨期交易特殊性,离不开信息中介,投资者和金融服务机构等受托方之间,是一个信用和利益的紧密结合的关联体,一旦信用和利益关系破坏,非法损害投资人权益的情况难以避免。

其二、非法证券和非法金融活动就是利用民众对投资市场认识不深又急于求富的心态来吸引民众上当、骗取财富。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反复性,同时也有媒体化、涉众性等特征。

近十多年来,非法金融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活动越来越猖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爆雷事件比较集中的是广东、上海、上都、浙江、北京等地。受害者群体众多,年龄层有青少年、有老年人,更多的是年龄在30-50岁有稳定收入的中青年阶层(30-50),投诉举报投诉事件愈来愈多。下图是有关机构统计的2018年证券行业受理投诉的一个分析数据。


图片说明:以上为20182019年中集中爆雷机构,其中多数都涉嫌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或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或吸收公众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20214月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披露数据,截止2020年末,对网贷专项整治,从中央部门和地方建立常态化分析监测机制,及时取缔违规机构,对全国4676家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全部停止开展业务。截至2020年末,3210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已经清零,对存量尚未清零的机构,存量风险大幅压降。高风险机构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持续推进,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严重违法平台立案打击,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第一、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国务院令【1998】第247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18日修订发布)的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

2016年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清理行动,陆续关停了一些涉嫌非法理财的机构。

201912月底,央行以规范代收业务的要求,明确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及各类交易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办理支付业务,进一步压缩了非法投资理财的生存空间。

第二、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

在国务院和政府相关部门主导下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已开展十多年了。2006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自此,把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纳入规范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措施之一。

2007年02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批复》(国函[2007]14号),建立了监管调查、查办处置、公安立案侦查、提交检察院、法院公诉、判决等一整套工作机制。

20081,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作为证券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推进。

2014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68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20168月修订)对非法证券活动的定义:未经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场外股票配资平台也属于非法证券活动。

第三、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

2021年5月1日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金融监管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 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对非法集资协助人,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明确了:“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防非”口诀

网上购物要小心,过度低价别动心,

免费讲座慎参与,小心忽悠假冒品。

聊天交友要警惕,谈天说地骗感情,

邀你赚钱别理会,冲动遭遇狐狸精。

理财博彩和刷单,高额回报不要贪,

莫名中奖是骗术,汇款转账要拒绝。

莫名短信勿接招,链接不要随意点,

账号密码要管住,如有疑问找客服。

公安法院来电话,涉嫌洗钱都是假,

验证资金要转钱,钱被划走追不回。

冒充亲朋来搭讪,火急借钱多是骗,

短信微信千般变,多方核实是关键。

理财产品要看清,陷阱多过送馅饼,

盲目轻信高收益,先赚后亏掏空你。

遭遇诈骗需冷静,求助警方和亲朋,

防骗口诀心中记,防非打非来帮你。 

牢记一、凡是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的,都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牢记二、凡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而采取广告、公告、广播、短信、推介会、说明会、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股票的,或者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都属于非法证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