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投资者维权,我来告诉您!
2020-12-09 10:33:06 来源:东海证券 作者:杨润曦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2020年“宪法宣传周”之际,东海证券投教基地和广大投资者来分享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投资者作为股东依法享有股东身份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关联交易审查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临时会议权、决议撤销权、退出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等。上市公司中由于投资者众多、交易换手频繁、股权结构分散,导致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益保护很难落实到位。2020年3月1日起生效的《证券法》第六章《投资者保护》共8条,首次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措施,作为专章列入正式法律。
根据新《证券法》第九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主体如下图)
另外,普通投资者由于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缺乏司法诉讼知识,导致证券服务纠纷处理难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新《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发生以上维权权纠纷时,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信访投诉、仲裁或诉讼等。
一、自行协商
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是处理纠纷的第一步,也是比较直接、比较经济的做法。经验证明,如果争议双方能够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态度,心平气和地进行谈判和协商,往往能够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鼓励投资者应把它作为争议解决的首选方式。
《证券法》第八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愿调解
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证券业协会、投服中心等第三方机构调解,经调解,当事人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署《调解协议书》。调解可以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调解机构(如,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地方协会等挂牌调解组织),或者法院认定的调解组织,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当事人申请并经调解员签字后,调解机构可在《调解协议书》上盖章,《调解协议书》经调解员和调解机构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三、投诉举报
若投资者合法权益因证券市场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侵害,也可以向监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如,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投诉举报,要求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如果侵权者涉嫌非法经营行为或刑事犯罪的,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正当渠道向新闻媒体请求支持。
中国证监会投诉热线:12386;投资也可以通过证监会网站的举报专栏、举办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实名货匿名举报,还可以通过证券服务机构的开户网点或客服电话,也可以查询到各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四、仲裁
通过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证券纠纷时,也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具有灵活高效、专业性强的特点,是争议双方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制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诉讼
如果纠纷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救济。
诉讼,是司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司法机关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我国诉讼程序上实行两审终审制,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六、特别提示
办理涉及投资事宜,都要注意留取合法证据、文件资料、联系渠道,必要时积极协助调查。一旦发现自己遭受集资诈骗、财产受到不法行为侵害的线索、或者自身权益遭受其他损害时,要及时向所在地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12386)、或公安、司法机关主动报案,依法挽回财产损失。
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方式纠纷,投资者应注意:
1.保存好相关证据
平时注意保存好自己与证券营业部或相关交易方之间的凭证、能支持投资者所主张事实的相关证明,有些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2.借助法律专业人士帮助
由于证券纠纷专业性比较强,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普通投资者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寻求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仲裁或诉讼。
3.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的证券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3年不主张自己权利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4.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救济途径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此外,根据《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原有部分单行法律将废止。其中涉及代理、担保、抵押、合同等纠纷的,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