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证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今天要谈的是证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了麻烦,最烧脑的事就是:找谁解决、如何解决、个人权益能得到合理保障吗?遇到投资理财等涉及财富得失的问题更是如此。

先来看一个数据:2018年10月末统计,自2013年9月6日证监会12386线开通以来,累计受理各类诉求36万件。以此保守估计,各类投诉纠纷每年不下7万件。

第一,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目前A股投资者高达1.4亿户,投资者权益保障是监管工作的头等大事。如果件件都上升到法律层面去处理,不仅工作量大,过程耗时长,也会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这就是外界常说的中小投资者面临诉权保障缺失,诉讼难度大,维权途径单一等普遍问题。

为此,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明确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强调“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建立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对接的机制。

2016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6】149号),先后开展了地区试点、调解组织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法〔2018〕305号)。

第二,纠纷多元化解新规有哪些亮点呢?

下面来说给大家听听:

1、明确了因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均属调解范围。调解组织受理纠纷调解申请,不收取费用。

2、证券期货调解组织,由证监会负责认定和管理,定期商最高人民法院后公布。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纳入各级人民法院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

3、非诉讼调解可与司法诉讼对接,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4、建立示范判决机制、小额速调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和诉讼前调解前置程序,灵活确定纠纷化解的方式。

简单说来,就是人民法院与监管机构、试点调解组织加强协调联动,诉调对接,发挥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第三,投资者权益保护平台的建设

主导机构:证监会投保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36家地方协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公司。

还陆续在深圳、广东、天津、长沙、江苏等地市建立了纠纷调解中心(站)。

三大平台:证监会12386热线、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截至2018年末,建立各级调解组织已发展至55家,聘请调解员1500余人,累计受理调解案件1.14万件,给付金额超过15.9亿元。

最后,向大家介绍投资者的维权通道:

一是,金融服务机构网点和客服热线;

二是,辖区证监局举报电话;

三是,证监会的12386投诉受理热线;

四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证券纠纷调解在线申请,  www.sac.net.cn/;

五是,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网站)调解服务平台, https://www.investor.gov.cn/;